佛光大辭典 (慈怡法師主編)

蔣中正

(1887~1975)浙江奉化人。字介石。

國父逝世後,

蔣公秉其遺教,領導全國軍民革命、北伐、抗戰、戡亂,不特為中華民國之救星,亦為安定亞洲及世界和平之柱石。歷任黃埔軍校校長、國民革命軍總司令、國民政府主席兼行政院院長、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中國國民黨總裁、中華民國第一至五任總統。

蔣公雖因夫人而受洗為基督徒,然一生崇敬三寶,深究佛法,與太虛大師相契甚深。民國甫立,內憂外患,革命風潮瀰漫全國,廟產興學、驅逐僧尼、掠奪寺產、反宗教運動等毀佛事件迭起,佛教處此狂風暴雨中,能安然度過,固賴衛教人士之奔走,而

蔣公之德力維護,實為最大之因素。而其維護佛教之德意,實導源於王太夫人之啟迪。

蔣公於「王太夫人事略」中謂:「先妣長齋禮佛二十餘年,其所信仰,老而彌篤,人嘗謂先妣清素堅貞之操,險難不足累其心者,蓋得力於釋氏為多。先妣於楞嚴、維摩、金剛、觀音諸經,皆能背誦、注釋,尤復深明宗派。中正回里時,先妣必為之諄諄講解,教授精詳。」

蔣公畢生對佛教之貢獻有三:(一)護法敬僧:(1)民國十七年(1928)下野回奉化故里,邀太虛大師遊四明山雪竇寺,長談竟日,太虛大師並為說「心經大意」。未久,大師赴歐美弘法,

蔣公予以資助。(2)民國十六、七年佛教面臨浩劫,廟產興學震驚全國,王一亭居士面請

蔣公維護。

蔣公謂:「一、真正依佛教行持的僧徒,可以保存。二、藉教育以造就有知識的僧徒,可以保存。三、寺院須清淨莊嚴,不可以使非僧非俗的人住持,且對於社會要辦有益的事業,可以保存。」(3)中國佛教會之組織章程,亦由太虛大師、王一亭居士聯名致書,王一亭親謁

蔣公,始獲內政部批准。(4)民國三十二年,行政院批准內政部修改之「寺廟興辦公益慈善事業實施辦法」,侵損佛教,太虛大師上書,

蔣公飭令停止實施。(二)資助弘化:十七年,太虛大師弘法歐美各地,籌組成立世界佛學院,

蔣公資助十萬元。(三)敦聘太虛大師為雪竇寺住持。 p6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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