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辭典 (慈怡法師主編)
相符極成過因明用語。相符極成,梵語 prasiddha-sajbandha。為因明三十三過中,宗(命題)九過之一。又稱遍通符合宗。即立宗之時,若立者(立論者)與敵者(問難者)雙方皆同意而無異議,則構成立論自體無意義之過失,此時乃須改立宗。相符,謂立者與敵者雙方之看法互相符合;此係特指對於宗之前陳(主詞)與後陳(述詞)結合而成之意義,雙方皆認可。極成,至極成就之義,意即立、敵共同認可其實有性。 蓋於因明三支作法中,規定宗之前陳與後陳兩項概念皆須分別為雙方共同承認者,始可進行對論。此前陳與後陳為「宗」之所依,故稱「宗依」。然由前陳與後陳二概念結合而成完整之命題,因明稱之為「宗體」,意謂命題之主體。宗體之成立,須以立者自己同意而敵者不贊同為條件。如此,可待對論過程中,立者以因(理由)、喻(比喻)之力,使對方承認自己之主張;反之,若宗體為雙方皆同意之看法,則構成此過。例如立「聲是所聞」之宗,其前陳「聲」與後陳「所聞」為雙方皆同意之概念,原是符合因明之規定,然其宗體「聲是所聞」則為任何人所認可,而不需互諍同異者,故為無意義之命題。又如立「人皆有死」等,眾已共同認可之宗,亦違犯此過,此即相符極成之過。〔因明入正理論義纂要之餘、因明大疏私抄卷六、三十三過本作法纂解卷上、因明論疏瑞源記卷四〕 p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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