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辭典 (慈怡法師主編)

直歲

直,當值之義。禪宗寺院中,稱一年之間擔任幹事之職務者為直歲。乃禪宗六知事之一。本為負責接待客僧之職稱,但在禪林中則為掌管一切雜事者之稱,為一重要職務。原值一年之務,故稱直歲。後演變為一月、半月或一日任其職,乃至不定其期限。

敕修百丈清規卷四東序知事條載,直歲之職掌範圍,舉凡殿堂寮舍損漏之修葺、雜物之管理、役作人力之編派、工程之稽察,乃至田園莊舍、碾磨碓坊、頭匹舟車、火燭盜賊、巡護防警等之差撥使令及賞罰等均屬之。

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下謂,直歲有十德,即:(一)為三法盡力。(二)若有比丘從遠方來,當迎接令其安穩。(三)當給與床席或燈火,三日至七日。(四)若房皆住滿,應以己之住處與之。(五)當常往問訊占視。(六)當為彼說國土習俗。(七)當憂所不具足。(八)若中有共諍者,不得有所助,常當和解,令得安穩。(九)若宿與不相便安,不得於眾中呵罵,亦不得呼人使共作。(十)不得與摩波利共諍求長短,數於眾中若行說之,亦不得取三法中所有物,持行作恩惠。〔釋氏要覽卷下、五燈會元卷九、卷十七、禪苑清規卷三〕(參閱「知事」3461) p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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