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法數卷二十七引律典載,佛陀為使比丘避於譏嫌,規定比丘不得使非親之女、非親之比丘尼浣洗故衣,故有父六親、母六親之說。父六親指:(一)伯,即父之伯,於己為伯祖。(二)叔,即父之叔,於己為叔祖。(三)兄,即父之兄,於己為伯。(四)弟,即父之弟,於己為叔。(五)兒,即父之子,於己為兄弟。(六)孫,即父之孫,乃兄弟之子,於己為姪男。 p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