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辭典 (慈怡法師主編)

浴具

例如浴巾、小淨瓶、浴裙(浴衣)、小鏁、函櫃等,特用於浴室之物;入浴時,須以右手持入。敕修百丈清規卷六日用軌範條(大四八‧一一四六上):「如開浴,浴具攜右手,入下間門內。」此外,入浴之前,需先以一布帛包裹浴具,此一布帛即稱浴複,或浴袱,亦屬浴具之一。 p4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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