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辭典 (慈怡法師主編)

法境

六境之一。又作法處、法界。境,義為感官與心所感覺或思惟之對象。一般廣含一切法,即意識向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境全體作用。或特指唯意識所作用之對象。(參閱「六境」1298) p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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