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辭典 (慈怡法師主編)
永遠指永恆。永遠一詞,可分為三種概念:(一)無限之持續性,即時間無限持續者,此乃一般人之時間概念。(二)無時間性,即與時間無關係之永遠概念,適用於數學理論中,如愛因斯坦之相對論所強調者。(三)超時間性,完全超越時間之概念,如基督教徒視其信仰對象即為具有超時間性之永遠者。 佛教本來即非以超越時間之永遠為前提,而係以直接逼視因緣生滅之無常現實為時間概念之出發點,而以「法」為永遠之真理;然就頑強無常之現實而言,現實界並未能超越時間而如吾人所預期,可以說現實之事事物物皆在相依相關之情況下生滅不已。在佛教中,與永遠類似之用語有:永劫、久遠、常住等。其中,所謂永劫(又稱曠劫),係指時間長久而無所終了;久遠一詞,根據法華經如來壽量品之說,謂釋尊實於久遠之前即已成佛,後為教化眾生而再入世。依準此說,乃產生「久遠實成之古佛」等思想及語句,然此「久遠實成」,是否即指無始無終之永遠,則成為後世爭論之根源。又大乘佛教之重要經典大般涅槃經亦謂,佛之法身乃常住不變者,而此種佛性本來亦皆存於一切眾生中;以此之故,涅槃經又稱為常住教。復次,佛教所說之無常觀,並非是一種束縛,亦非屬偏見之常住觀(常見),而係超越常見與斷見兩種偏見之真理;而佛教所謂之「常、樂、我、淨」,其消極意義,旨在指出世人對人生所執著的四種顛倒之見解(四顛倒),其積極意義則在標示佛身所具有的「涅槃四德」,並以之表現佛教哲理超越常住與斷滅二元對立的空與中道精神。此外,大乘佛教常以法、佛、淨土等積極說明久遠、常住之道理,然究其根柢,則仍不可以尋常的永遠概念為其前提,而須從佛教根本立場之空與中道精神中,來體悟所謂永遠之意義。 p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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