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辭典 (慈怡法師主編)
寮國佛教寮國(Laos)為中南半島內陸國,古稱老撾。北接雲南,東鄰越南,南連高棉,西南臨緬甸,並依湄公河與泰國為界。種族繁多,主要有寮、卡(Khas)、苗三族。寮族源出我國西南邊區,自唐代至元代,其間六百餘年,頗受中、印文化影響,曾盛行信奉佛教,惟重祭鬼神,兼含濃厚之民族色彩;其後漸南移而在寮國定居,占人口的三分之二。 寮國史上明確記載有佛教信仰,係始於法昻王(Fia Ngoun, 1353~1373 在位)創建南掌國(Lang Chang)之後。法昻王幼年曾隨父流亡高棉,受摩訶波沙曼多長老(Mahāpasamanta)教養;王后為高棉王之女,係虔誠之佛教徒,法昻王受其影響,遂恭請高僧、鑄造佛像、建立波沙曼寺(Pasamanarama),寮民亦漸轉信佛教。明永樂二年(1404),南掌獲中國承認,封為「老撾宣慰司」,時值拍耶三成泰王在位,曾建立摩那蘭寺(Wat Manorom),並提倡佛學。維蘇王(Visoun, 1501~1520 在位)時,建立有名之維蘇寺以供奉佛舍利。至悉達提拉王(Sethathirath),更於都城永珍北邊創建寮國最偉大之建築物「大舍利塔」(Dhātu Luang,寮語謂之塔鑾)。 十七世紀中葉,寮國成為東南亞佛教中心。其後,陷入長期分裂狀況,十九世紀初,永珍甚且成為泰國之一省。至中葉,以泰、越對立,寮國方得安定,惟以後法人勢力入侵,一八九三年終成法國之保護國。 法屬時期,佛教失去傳統之國家保護與支持,甚難發展,所幸人民絕大多數仍虔信佛教。過去之舊式教育係以佛寺為中心,法國統領下雖曾將教育權收歸政府,然由於國民教育不普及,佛寺仍為高深知識與佛法研究之重鎮,法人無法強加禁止。二十世紀初,佛教施行分層級之機構組織,國家之下為州縣,次為鄉村,鄉村各佛寺均有僧人專職管理。與泰、緬、高棉相同,寮國亦盛行男子一度出家之俗,至於時間長短或係終生為之,則隨個人意願。 獨立後(1954)至內戰爆發前(1960),佛教蓬勃發展,古都琅勃拉邦市郊之富士寺為佛教中心,寺中供有鑄於十五世紀,重達四百餘公斤之金佛像。古都北面二十公里處有北墟洞,洞中佛像不計其數,故有萬佛洞之稱。僧侶教育獲國家完全支持,分小學、中學、佛教高級教育(相當於高中)三級,後者由教育部負責,畢業者加「摩訶」(梵 Mahā)之尊稱。華僑佛教徒於永珍創有「中寮佛教社」,越僑亦多信大乘佛教,建有「邦廊寺」(Wat Banglong),弘揚佛法。 關於寮國所信奉之佛教,與緬甸、泰國等相同,皆屬南傳巴利佛教,如王家圖書館中即藏有貝葉本巴利文、泰文等各種佛教經典。然與其他南傳國家不同者,如佛教教育及僧團戒律等,不及他國嚴格,比丘得與在家人共同進食飲酒,可直接自婦女手中接受供物,且可與婦女共事。又比丘受人民之恭敬供養則與他國無異,人民多行布施,喜入寺聽僧眾說法及受持齋戒。〔寮國佛教史(淨海)、ERE. vol. 7 Laos; M. Bode:The Pali Literature of Burma, London 1909〕 p5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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