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 īrsyā。乃心所(心之作用)之名。俱舍七十五法之一,唯識百法之一。依俱舍宗之說,此心所(小煩惱地法之一)能引起某種特定之染污心,而唯識宗則歸之於隨煩惱之一。指對於他人之善、美等生起不悅之精神作用。〔成唯識論卷六、俱舍論卷二十一〕 p5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