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辭典 (慈怡法師主編)

圓教

(一)指究竟圓滿之佛教。於舊譯華嚴經卷五十五,有為善財童子說圓滿因緣修多羅之記載。在我國,將諸經典內容體系化,以作教相判釋,而稱究竟圓滿之教為圓教。

(一)北魏慧光判立漸、頓、圓三教,而將華嚴經列入圓教。

(二)隋代智顗大師判五時八教,其中化法四教即包括三藏教、通教、別教和圓教;其中圓教之「圓」即不偏而圓滿之意。據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一之五載,若就教理義門之大小而言,則通、別二教為「小中大」,圓教為「大中大」;若就教相之偏圓而言,則藏、通、別三教為「偏中圓」,圓教為「圓中圓」;若就教義之圓滿究竟與否而言,則通、別二教為「半中滿」,圓教為「滿中滿」;若就權實而言,則別教為「權中實」,圓教為「實中實」;若就頓漸而言,則別教為「漸中頓」,圓教為「頓中頓」;若就諦理之真俗而言,藏、通、別三教為「俗中真」,圓教為「真中真」;若就義法之了義與否而言,藏、通二教為「不了義」,別教為「不了中了」,圓教為「了中了」;若就經典之判釋而言,於華嚴、方等、般若之說法中,雖亦皆說圓教,但均屬未開顯之圓,而非純粹之圓教,僅有法華經方屬純圓。

(三)唐代法藏判立小乘教、始教、終教、頓教、圓教等五教,而將華嚴經列入第五之圓教。圓教即一乘教法,分為同教一乘、別教一乘二種。但以別教一乘超越諸經,乃說華嚴經之圓融無礙,故圓教又特指別教一乘。

(四)唐代元政判教,以真言密教為一大圓教。日本天台之密教亦採此說而發展,並且設立教判。

(五)日本天台圓宗,如圓(頓)戒,在天台宗為超越一切之差別,而互相融合,相輔相成。圓頓戒之本意乃依於法華開顯之妙旨,授與梵網經所說之十重四十八輕戒。此戒本為我國天台大師智顗所倡,後由日僧最澄傳入日本。迄今此一教說頗受一般重視,而為日本天台宗徒所特崇。〔華嚴經旨歸、金剛頂經疏卷一末、四教義卷一〕(參閱「五教十宗」1146)

(二)明代民間宗教。又稱大同教。安徽巢縣方榮升所創。宣稱以解除無邊眾生痛苦為宗旨,謂真命天子下凡,過去為燃燈佛青蓮掌世,為無極青陽教;現今是釋迦佛紅蓮掌世,為太極紅陽教;未來是彌勒佛白蓮掌世,為皇極白陽教。至彌勒掌天盤之世,混沌七七日,日月改行,氣候更變,唯習圓教者可免此劫。主要經卷有定劫寶卷、破邪顯正明心錄、應劫冊等。盛行於長江下游各省。嘉慶二十年(1815)密謀起義,為清廷剿滅。 p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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