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辭典 (慈怡法師主編)

四求不得

求,推求之義。指菩薩以四種法門推求諸法而不可得,由此乃了知空義。據大乘莊嚴經論卷十二功德品載,即:(一)名求不得,名,即假名。謂若有一物,則有一名,以此推之,物為主體,名為客體;名既為客體,則是假名;若以名推求物之實義,了不可得。(二)物求不得,物,即事物。謂雖有物體,若無名稱,則物不能自顯,以此推之,名是主體,物是客體;物既是客體,故亦成虛假。(三)自性求不得,謂名與物雖各有自體之本性,然推求名之自性及物之自性,則唯有虛假之名,皆無真實之義。(四)差別求不得,謂名與物各有差別之相,若一一分別推求,則悉歸於空,皆不可得。 p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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