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辭典 (慈怡法師主編)
名字為「名」與「字」之並稱。有多種意義:(一)指一切事物之名稱。(二)指能詮顯事物之義者。與「名」同義。佛典中之「名字」多屬此義。(三)指人之名與字號。 在佛教中,認為名字係一種假立施設,藉以詮顯諸法之真實義,然其非為諸法之本體,故虛假而不實。依此,在經論中多用以稱呼僅具名稱而無實際者(即名與實不相符合者),如:(一)名字比丘,指未受具足戒或破戒之比丘。(二)名字沙彌,指二十歲至七十歲之沙彌。(三)名字羅漢,指無羅漢之實,而冒羅漢之名者。(四)名字菩薩,指菩薩五十二階位中,起一念信心之十信位菩薩。(五)名字相,指由假立之名言所分別之相等。(參閱「名」2254) p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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