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辭典 (慈怡法師主編)

十世

即過去、現在、未來之三世,各有三世,而成九世,此九世容融而成一世,合之共為十世。華嚴經問答卷上就一人之相續而說十世,如過去為畜生,現在為人,未來作佛。其中,過去世之三世:(一)過去之過去,自當體是畜生。(二)過去之現在,即其畜生是現在之人。(三)過去之未來,即其畜生是未來佛。現在世之三世:(一)現在之過去,即現在人是過去之畜生。(二)現在之現在,即是人自為當時之人。(三)現在之未來,即現在人是未來佛。未來世之三世:(一)未來之未來,即其未來佛自為當時之佛。(二)未來之現在,即其佛是現在之人。(三)未來之過去,即其佛是過去之畜生。如此九世法即是一念,故為第十世。總計之,共有十世。〔舊華嚴經卷三十七、華嚴五十要問答卷下〕(參閱「三世」536) p407

 


佛光大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