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辭典 (慈怡法師主編)
共不共四變據宗鏡錄卷四十九載,阿賴耶識變現根身、器界等相,依共業、不共業之所感,可分為四種,即:(一)不共中不共變,如眼等五根之勝義根,乃自己第八識中最初之一念,於託生時變現,稱為不共變;而出生之後,此等根亦唯自己受用,故稱不共中不共變。又如眼識唯依眼根而發,乃至身識唯依身根而發,彼此不相混雜,此為不共中不共變。(二)不共中共變,如五根之扶塵根,初唯自己之第八識所變現,稱為不共變;然出生之後,他人亦可緣而受用,故稱為共,此為不共中共變。(三)共中共變,如山河、大地等,由多人之識共同變現,稱為共變;而己與一切人共同用之,此為共中共變。(四)共中不共變,如山河、大地等共變中,自己之田宅不與人共用;又如一水,人見是水,然餓鬼見之則是猛火、膿血等物,此為共中不共變。 p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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