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辭典 (慈怡法師主編)
佛教改革(一)印度佛教:最初之改革始自佛滅度後百年頃,毘舍離(梵 Vaiśālī)跋耆族(梵 Vajji)之比丘對律的解釋立十事之新說。為裁決新說是否得當,七百比丘乃群集於毘舍離,決定其十事為非法。以此一機緣,革新派之勢力進行結集,教團遂分裂為革新之大眾部與保守之上座部。後復繼續改革,演為大乘佛教之成立。部派佛教時代,與比丘教團同時存在者乃以佛塔為中心之菩薩團,菩薩團結合進步之比丘,於西元前後發展為大乘佛教教團。大乘佛教教團並無出家與在家之別,編集新經典,堅信一切眾生皆可成佛,如此行動的大乘佛教之成立,造成印度佛教史上空前之改革。 (二)中國佛教:由於政治上之因素、僧團腐敗,或受道教、儒家之壓力,經常發生廢佛、破佛事件,然因佛教教團內部自動改革運動之興起,故不致消滅。民國肇建之後,佛教曾受大規模的破壞運動,當時幸賴太虛、常惺、大醒等人從事革新僧制之建設,佛法命脈遂得以復甦延續。彼等效法三民主義之準則,高唱「佛僧、佛化、佛國」之三佛主義。「佛僧主義」旨在促進僧團之改革;「佛化主義」則力求全國僧俗一體化,以謀求社會佛教化;「佛國主義」則是促使中國成為遍滿菩薩行之淨土。與此同時進行者,有圓瑛等人推行保守、漸進主義之改革運動。一時之間,佛教由久衰之頹勢而漸趨復興之路。 (三)西藏佛教:宗喀巴(藏 Tsov-kha-pa, 1355~1417)得到戒律之傳承以後,開立黃帽派,重整教學內容,革新教團組織,強調嚴守戒律,一掃喇嘛教長時期墮落於咒術、畜妻、酗酒、爭權斂財之陋習,西藏佛教氣象為之一新,是亦佛教改革運動之盛事。 (四)日本佛教:於鎌倉時代,親鸞興起淨土真宗,道元開創曹洞宗,日蓮開創日蓮宗,此三事可謂日本佛教最大之改革。以上三師均曾於比叡山學習舊佛教教義,以為天台、真言、三論、法相等宗遠離大眾,為免陷於抽象、學問化之佛教,故高倡念佛、只管打坐、唱念經題等法門,作為庶民信仰之入門,遂開啟佛教發展之新紀元。 p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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