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法指心法、心所法、色法、不相應法、無為法。謂心、心所等事理之五法皆為唯識。乃大乘唯識家之說。其中,心法為識之自相,心所法為與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賴耶等八識相應而起者,色法為心法與心所法所變現者,不相應法為假心法、心所法、色法等之分位而設者,無為法則為識之實性。 p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