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出處在曇鸞論註所謂「不斷煩惱得涅槃。」解此有種種:一、分為分圓之義。謂往生於極樂證涅槃之一分,涅槃之分得,證理未為圓滿也。二、分為因之義。謂可至涅槃之因分。正定聚之身分也。三、分為分齊之義。謂涅槃證果之分齊。即言涅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