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福保: 佛學大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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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

 (術語)對無法之語。如龜毛兔角體性都無者,謂之無法,如他之事物體用非無者,謂之有法。涅槃經十曰:「本有今無,本無今有。三世有法,無有是處。」

又於因明宗之前句,名為有法,後句名為法。即前句有後句之法之義。例如聲(是有法),無常(是法)合二者而名為宗。因明大疏上本曰:「初所陳唯具一義能持自體,義不殊勝,不得法名。後之所陳具足兩義能持復軌,義殊勝故,獨得法名。前之所陳,能有後法,復名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