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五逆罪中以破僧罪為最重,破僧者於同一結界中構別法而樹立一眾也。今提婆所立有五法。輔行一曰:「言五法者。婆沙云:一糞掃衣。二常乞食。三一坐食。四常露坐。五不受鹽及五味。與正理不同。正理云:一不受五味。二斷肉。三斷鹽。四不受割截衣。五不居聚落邊寺。」非謂是五法悉邪,立此五法為二分一味之僧為大罪也。參照五法條。
(名數)提婆達多妄說五法,破釋迦之和合僧。正理論四十三曰:「言邪道者,提婆達多妄說五事為出離道:一者不應受用乳等,二者斷肉,三者斷鹽,四者應被不截衣服,五者應居聚落邊寺。」婆沙論一百十六曰:「云何五法?一者盡壽著糞掃衣,二者盡壽常乞食,三者盡壽唯一坐食,四者盡壽常居迴露,五者盡壽不食一切魚肉血昧鹽蘇乳等。」婆沙之五法與正理不同,律多引婆沙之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