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天台之目。借別教之法門而明通教之義也。如於菩薩位之十地,分配見思二惑之斷惑,或分配二乘之果,總之名為別教,而義為通教也。止觀六曰:「別名名通家共位者,舊云三地斷見,或言四地斷見,或言六地斷思盡,或言七地斷思盡。(中略)今言經借別義顯通耳。」從華天一乘家之宗義言之,剛法相三論之宗義為天台通教之分際也。然其所明之行位,取別教所屬之五十二,故自台家見之,則總為名別義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