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比丘尼之具足戒也。本律之說相,唯三百四十八戒,以大數而稱為五百。束為七聚:一,八波羅夷。二,十七僧殘。三,三十捨墮。四,百七十八單提。五,八提舍尼。六,百眾學。七,七滅諍。行事鈔中一曰:「律中尼有三百四十八戒。」比丘尼鈔中上曰:「世人妄傳五百戒者非也,亦有經律尼戒五百,此但有總數而無實名也。」參照具足戒條。
(名數)比丘尼具足戒之大數也。大愛道比丘尼經上曰:「佛告比丘尼裘曇彌:汝行十戒如法,則有大戒,名具足,真諦行之,疾得作佛。凡有五百要事。」毘尼母經八曰:「比丘二百五十法,比丘尼五百法。」藥師如來本願經曰:「比丘尼受持五百戒。」此外經論說五百者頗多。然檢諸律,未明示五百戒數也。參照戒條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