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經》-_1_-梵志品頭那經(第158經)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頭那梵志中後彷徉,往詣佛所,共相問訊,卻坐一面,世尊問曰:「頭那!若有問汝是梵志耶?汝梵志汝自稱說。」

梵志頭那答曰:「瞿曇!若有正稱說梵志者,為父母所舉,受生清淨,乃至七世父母不絕種族,生生無惡,博聞總持,誦過四典經,深達因、緣、正、文、戲五句說。瞿曇!正稱說梵志者,即是我也。所以者何?我為父母所舉,受生清淨,乃至七世父母不絕種族,生生無惡,博聞總持,誦過四典經,深達因、緣、正、文、戲五句說。」

世尊告曰:「頭那!我今問汝,隨所解答。頭那!於意云何?若昔有梵志壽終命過,誦持經書,流布經書,誦習典經,所謂夜吒、婆摩、婆摩提婆、毗奢蜜哆羅、夜陀揵尼、應疑羅娑、婆私吒、迦葉、婆羅婆、婆和,謂此施設五種梵志,有梵志猶如梵,有梵志似如天,有梵志不越界,有梵志越界,有梵志旃荼羅第五。頭那!此五種梵志,汝為似誰?」

頭那白曰:「瞿曇略說此義,不廣分別,我不能知。唯願沙門瞿曇善說,令我知義。」

世尊告曰:「頭那!諦聽,善思念之,我當為汝廣分別說。」

頭那白曰:「唯然。瞿曇!」頭那梵志受教而聽。

佛言:「頭那!云何梵志猶如梵耶?若有梵志為父母所舉,受生清淨,乃至七世父母不絕種族,生生無惡,彼四十八年行童子梵行,欲得經書,誦習典經。彼得經書,誦習典經已,為供養師求乞財物,如法,非不如法。云何不如法?非田作,非治生,非書,非算,非數,非印,非手筆,非文章,非經,非詩,非以刀杖,非王從事。如法求乞,求乞財物供養於師,布施財物已,心與慈俱,遍滿一方成就遊。如是二三四方、四維上下,普周一切,心與慈俱,無結無怨,無恚無諍,極廣甚大,無量善修,遍滿一切世間成就遊。如是悲、喜心與捨俱,無結無怨,無恚無諍,極廣甚大,無量善修,遍滿一切世間成就遊。頭那!如是梵志猶如梵也。

「頭那!云何梵志似如天耶?若有梵志為父母所舉,受生清淨,乃至七世父母不絕種族,生生無惡。彼四十八年行童子梵行,欲得經書,誦習典經,彼得經書,誦習典經已,為供養師求乞財物,如法,非不如法。云何不如法?非田作,非治生,非書,非算,非數,非印,非手筆,非文章,非經,非詩,非以刀杖,非王從事。如法求乞,求乞財物供養於師,布施財物已,行身妙行,口、意妙行,行身妙行,口、意妙行已,彼因緣此,身壞命終,必昇善處,上生天中。頭那!如是梵志似如天也。

「頭那!云何梵志不越界耶?若有梵志為父母所舉,受生清淨,乃至七世父母不絕種族,生生無惡,彼四十八年行童子梵行,欲得經書,誦習典經。彼得經書,誦習典經已,為供養師求乞財物,如法,非不如法。云何不如法?非田作,非治生,非書,非算,非數,非印,非手筆,非文章,非經,非詩,非以刀杖,非王從事。如法求乞,求乞財物供養於師,布施財物已,為自求妻,如法,非不如法。云何不如法?梵志不如是,意向梵志女,令更相愛,相攝合會,彼趣梵志女,非不梵志女,亦非剎利女,不懷妊,不產生。頭那!以何等故梵志非趣懷妊[*]?莫令彼男子及以女人名不淨婬,是故梵志非趣懷妊[*]。頭那!以何等故梵志非趣產生?莫令彼男及以女人名不淨恚,是故梵志不趣產生。頭那!彼所趣向,不為財物,不為憍傲,不為莊嚴,不為校餝,但為子故。彼生子已,若有故梵志要誓處所界障,住彼、持彼,不越於彼。頭那!如是梵志不越界也。

「頭那!云何梵志為越界耶?若有梵志為父母所舉,受生清淨,乃至七世父母不絕種族,生生無惡,彼四十八年行童子梵行,欲得經書,誦習典經。彼得經書,誦習典經已,為供養師求乞財物,如法,非不如法。云何不如法?非田作,非治生,非書,非算,非數,非印,非手筆,非文章,非經,非詩,非以刀杖,非王從事。如法求乞,求乞財物供養於師,布施財物已,為自求妻,如法,非不如法。云何不如法?梵志不如是,意向梵志女,令更相愛,相攝合會,彼趣梵志女,非不梵志女,亦非剎利女,不懷妊[*],不產生。頭那!以何等故梵志不趣懷妊[*]?莫令彼男及以女人名不淨婬[*],是故梵志不趣懷妊[*]。頭那!以何等故梵志不趣產生?莫令彼男及以女人名不淨恚,是故梵志不趣產生。頭那!彼所趣向,不為財物,不為憍傲,不為莊嚴,不為校[*]餝,但為子故。彼生子已,若有故梵志要誓處所界障,不住止彼,不受持彼,便越於彼。頭那!如是梵志名越界也。

「頭那!云何梵志梵志旃荼羅[*]?若有梵志為父母所舉,受生清淨,乃至七世父母不絕種族,生生無惡,彼四十八年行童子梵行,欲得經書,誦習典經。彼得經書,誦習典經已,為供養師求乞財物,如法,非不如法。云何不如法?非田作,非治生,非書,非算,非數,非印,非手筆,非文章,非經,非詩,非以刀杖,非王從事。如法求乞,求乞財物供養於師,布施財物已,為自求妻,如法,非不如法。云何不如法?梵志不如是,意向梵志女,令更相愛,相攝合會,彼趣梵志女,非不梵志女,亦不剎利女,不懷妊[*],不產生。頭那!以何等故梵志不趣懷妊[*]?莫令彼男及以女人名不淨婬[*],是故梵志不趣懷妊[*]。頭那!以何等故梵志不趣產生?莫令彼男及以女人名不淨恚,是故梵志不趣產生。頭那!彼所趣向,不為財物,不為憍傲,不為莊嚴,不為校[*]飾,但為子故。彼生子已,作王相應事、賊相應事、邪道相應事,作如是說:『梵志應作一切事,梵志不以此染著,亦不穢污,猶若如火,淨亦燒,不淨亦燒。梵志不應作一切事,梵志不以此染著,亦不穢污。』頭那!如是梵志梵志旃荼羅[*]。頭那!此五種梵志,汝為似誰?」

頭那白曰:「瞿曇!說此最後梵志旃荼羅[*]者,我尚不及,況復餘耶?世尊!我已知。善逝!我已解。世尊!我今自歸於佛、法及比丘眾,唯願世尊受我為優婆塞,從今日始,終身自歸,乃至命盡。」

佛說如是。頭那梵志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頭那經第七竟(千八百五十字)

[校勘]

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第」,明本作「第十」。

明本無「第四分別誦」五字。

「誦過四典經,深達因、緣、正、文、戲五句說」,巴利本作 Mantadh~aroṃ tiṇṇaṃ vedāna pārāgū sanighaṇḍuketubhānaṃ sākkharappabhedānaṃ itihāsapañcamānaṃ padako veyyakaraṇo。

「夜吒」,巴利本作 Aṭṭhaka。

「婆摩」,巴利本作 Vāmaka。

「婆摩提婆」,巴利本作 Vāmadeva。

「毗奢蜜哆羅」,大正藏原為「毗奢蜜哆邏」,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毗奢蜜哆羅」。

「毗奢蜜哆羅」,巴利本作 Vessāmitta。

「夜陀揵尼」,巴利本作 Yamadaggi。

「應疑羅娑」,巴利本作 Aṅgīrasa。

「婆私吒」,巴利本作 Vāseṭṭha。

「迦攝」,大正藏原為「迦葉」,宋、元、明三本作「迦攝」,聖本作「加攝」,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迦攝」。

「迦攝」,巴利本作 Kassapa。

「婆」,聖本作「娑」。

「婆羅婆」,巴利本作 Bhāradvāja。

「婆和」,巴利本作 Bhagu。

「旃荼羅」,大正藏原為「旃茶羅」,宋、元、明三本作「旃荼羅」,聖本作「𭠭荼羅」,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旃荼羅」。[*]

「旃荼羅」,巴利本作 Caṇḍāla。

「喜」,聖本作「憙」。

聖本無「行」字。

「妊」,聖本作「任」。[*]

大正藏無「子」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婬」,聖本作「淫」。[*]

「校」,大正藏原為「珓」,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校」。[*]

「為」,元、明二本作「生」。

「相」,大正藏原無此字,今依據高麗藏補上。

「彼趣」,大正藏原為「趣彼」,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彼趣」。

明本無「頭那經第七竟」六字。

宋、元、明、聖四本無「千八百五十字」六字。

[註解]

因、緣、正、文、戲五句說:相當的《雜阿含經》經文作「物類名字、萬物差品、字類分合、歷世本末,此五種記」,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字彙、儀軌、音韻論與語源論、古傳歷史為第五的」。

不越界:不超出其本分。

有梵志旃荼羅:有的婆羅門如同賤民。「旃荼羅」為音譯,義譯為「賤民」,在古印度四種姓之外,從事屠宰、除糞等工作。

不懷妊,不產生:不接近懷孕的,不接近授乳的。

彼男子及以女人: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小男孩或小女孩」。

梵志應作一切事,梵志不以此染著,亦不穢污:婆羅門什麼事都能做,婆羅門不會因此而執著,也不會被污染。按:這類婆羅門自詡為什麼都敢去做、自認為不會受污染,其實卻是被欲望所驅使而什麼骯髒的事都做。有如賤民身不由己,被人驅使做骯髒的事。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如果婆羅門以所有工作營生,婆羅門不因此而被污染」。

[對應經典]

  • 加上:增支部5集192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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