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經》 卷28 第113經 林品諸法本經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諸異學來問汝等:『一切諸法以何為本?』汝等應當如是答彼:『一切諸法以欲為本。』彼若復問:『以何為?』當如是答:『以更樂為和。』彼若復問:『以何為?』當如是答:『以覺為來。』彼若復問:『以何為?』當如是答:『以思想為有。』彼若復問:『以何為上主?』當如是答:『以念為上主。』彼若復問:『以何為?』當如是答:『以定為前。』彼若復問:『以何為上?』當如是答:『以慧為上。』彼若復問:『以何為?』當如是答:『以解脫為真。』彼若復問:『以何為?』當如是答:『以涅槃為訖。』是為,比丘!欲為諸法本,更樂為諸法,覺為諸法,思想為諸法有,念為諸法上主,定為諸法,慧為諸法上,解脫為諸法真,涅槃為諸法訖。是故比丘當如是學。

「習出家學道心,習無常想,習無常苦想,習苦無我想,習不淨想,習惡食想,習一切世間不可樂想,習死想。知世間好惡,習如是想心。知世間習有,習如是想心。知世間習、滅、味、患、出要如真,習如是想心。若比丘得習出家學道心者,得習無常想,得習無常苦想,得習苦無我想,得習不淨想,得習惡食想,得習一切世間不可樂想,得習死想。知世間好惡,得習如是想心。知世間習有,得習如是想心。知世間習、滅、味、患、出要如真,得習如是想心者,是謂比丘斷愛除結,正知正觀諸法已,便得苦邊。」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諸法本經第七竟(四百五十七字)

[校勘]

宋、元、明三本無「中阿含」三字。

宋、元二本將「第二小土城誦」六字置於「中阿含經卷第二十八」之後。

明本無「諸法本經第七竟」七字。

宋、元、明三本無「四百五十七字」六字。

[註解]

和:相當的南傳經文作「集」。

來: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會合」。

有:?? (相當的南傳經文無對應的句子)。

上主:相當的南傳經文作「統治」。

前: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先頭」。

真: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核心」。

訖:同「迄」完畢;結束。

無常想:觀察與思惟世間一切事物都是無常的,因緣生滅。又譯為「一切行無常想」。

無常苦想:觀察與思惟事物無常變異,所以是逼迫的、苦的。參見《雜阿含經》卷一第9經:「色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

苦無我想:觀察與思惟事物是逼迫的、苦的,讓我不得自在,可見沒有「永恆、不變、獨存、自在、能主宰」的我。

不淨想:觀察與思惟身體是由皮膚、各種血肉器官、乃至骨頭等等所組成的,而得知美麗的外表只是幻象,其實是不淨的。不淨惡露想可以對治貪欲。又譯為「不淨惡露想」、「不淨觀」。

惡食想:觀察與思惟四食(麤摶食、細觸食、意思食、識食)只為了活命而不貪著,因此捨斷而徹底地了知四食,詳見《雜阿含經》卷十五第373經。又譯為「觀食想」。

死想:觀察與思惟死亡必然會發生,我必定會死,而且人命呼吸間,隨時可能死亡。又譯為「隨死念」、「念死」、「死隨念」。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雜阿含經》卷十三:「一切者,謂十二入處,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是名一切」(CBETA, T02, no. 99, p. 91, a27-29)。因此本經中說「一切諸法以欲為本」。
  • 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生觸(更樂),觸俱生受(覺)想,思。
  • 經文中「習無常想,習無常苦想,習苦無我想,習不淨想,習惡食想,習一切世間不可樂想,習死想」即是五熟解脫想加上惡食想、死想這兩項。《中阿含經》卷21〈長壽王品2〉:「我本為汝說五熟解脫想,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不淨惡露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CBETA, T01, no. 26, p. 563, c16-18)

回到《中阿含經》卷28

回到《中阿含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