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經》 卷27 第108經 林品林經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比丘者,依一林住,我依此林住,或所為出家學道,欲得沙門義,此義於我得,學道者所須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彼一切求索,易不難得。不達修行目標,諸生活具易得,則應離開彼比丘依此林住,依此林住已,所為出家學道,欲得沙門義,此義於我不得,學道者所須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彼一切求索,易不難得。彼比丘應作是觀:『我出家學道,不為衣被故,不為飲食、床榻、湯藥故,亦不為諸生活具故。然我依此林住,所為出家學道,欲得沙門義,此義於我不得,學道者所須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彼一切求索,易不難得。』彼比丘如是觀已,可捨此林去。

「比丘者,依一林住,我依此林住,或所為出家學道,欲得沙門義,此義於我得,學道者所須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彼一切求索,易不難得。達修行目標,諸生活具難得,則可依住彼比丘依此林住,依此林住已,所為出家學道,欲得沙門義,此義於我得,學道者所須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彼一切求索,甚難可得。彼比丘應作是觀:『我出家學道,不為衣被故,不為飲食、床榻、湯藥故,亦不為諸生活具故。然我依此林住,所為出家學道,欲得沙門義,此義於我得,學道者所須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彼一切求索,甚難可得。』彼比丘如是觀已,可住此林。

「比丘者,依一林住,我依此林住,或所為出家學道,欲得沙門義,此義於我得,學道者所須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彼一切求索,易不難得。不達修行目標,諸生活具難得,則速離開彼比丘依此林住,依此林住已,所為出家學道,欲得沙門義,此義於我不得,學道者所須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彼一切求索,甚難可得。彼比丘應作是觀:『我依此林住,所為出家學道,欲得沙門義,此義於我不得,學道者所須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彼一切求索,甚難可得。』彼比丘如是觀已,即捨此林,夜半而去,莫與彼別。

「比丘者,依一林住,我依此林住,或所為出家學道,欲得沙門義,此義於我得,學道者所須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彼一切求索,易不難得。達修行目標,諸生活具易得,則可久住彼比丘依此林住,依此林住已,所為出家學道,欲得沙門義,此義於我得,學道者所須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彼一切求索,易不難得。彼比丘應作是觀:『我依此林住,所為出家學道,欲得沙門義,此義於我得,學道者所須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彼一切求索,易不難得。』彼比丘如是觀已,依此林住,乃可終身至其命盡,如依林住,塚間、村邑、依於人住亦復如是。」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林經第二竟(八百三十一字)

[校勘]

明本無「中阿含」三字。

「經」,明本作「經下」。

明本無「第二小土城誦」六字。

「如」,大正藏原為「作」,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如」。

「塚」,宋、元、明三本作「冡」。

明本無「林經第二竟」五字。

宋、元、明三本無「八百三十一字」六字。

[註解]

沙門義:沙門的修行目標。其中「義」可以是「利益」,也可以是「意義」的意思。指斷除貪嗔癡。

[對應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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