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國王成就十法者,不得久存,多諸盜賊。云何為十?
「於ⓐ時國王慳貪,以小輕事,便興瞋恚,不ⓑ觀義理。若王成就初法,則不得久存,國饒盜賊。
「復次,彼王貪著財物,不肯ⓒ庶幾①,是謂國王成就此二法,則不得久存。
「復次,彼王不受人諫,為人暴虐,無有慈心,是謂第三法,不得久存。
「復次,彼王ⓓ枉諸人民,橫取②繫閉③,在牢獄中,無有出期,是謂第四法,不得久存。
「復次,國王非ⓔ法相佐,不案正行④,是謂ⓕ五法,不得久存。
「復次,彼王貪著他色,遠離己妻,是謂彼王成ⓖ就六法,不得久存。
「復次,國王好喜嗜酒,不理官事,是謂成[*]就七法,不得久存。
「復次,國王好喜歌舞戲樂,不理官事,是謂第八法,不得久存。
「復次,國王恒抱長患,無有強健之日,是謂第九之法,不得久存。
「復次國王不信忠孝之臣,翅羽尟少⑤,無有強佐,是謂國王成就此十法,不得久存。
「今比丘眾亦復如是,若成就十法,不增善本功德,身壞命終,入地獄中。何謂十法?
「於是,比丘不持禁戒,亦無恭恪⑥之心,是謂比丘成就初法,不得究竟有所至到。
「復次,比丘不承事佛,不信真言⑦,是謂比丘成就第二之法,不得久住。
「復次,比丘不承事法,漏諸戒律,是謂比丘成就第三之法,不得久住。
「復次,比丘承事聖眾,恒自卑意,不信彼受⑧,是謂比丘成就第四之法,不得久住。
「復次,比丘貪著利養,心不放捨,是謂比丘成就第五之法,不得久住。
「復次,比丘不多學問,不勤[*]加誦讀翫習⑨,是謂比丘成[*]就六法,不得久存。
「復次,比丘不與善知識從事,恒與惡知識從事,是謂比丘第七之法,不得久存。
「復次,比丘恒喜事役⑩,不念坐禪,是謂第八之法,不得久存。
「復次,比丘復著算數⑪,返道就俗,不習正法,是謂比丘第九之法,不得久存。
「復次,比丘不樂修梵行,貪著不淨,是謂比丘第十之法,不得久存。是謂,比丘!成就此十法者,必墮三惡趣,不生善處。
「若國王成就十法,便得久住於世。云何為十?
「於是,國王不著財物,不興瞋恚,亦復不以小事起怒害心,是謂第一之法,便得久存。
「復次,國王受群臣諫,不逆其辭,是謂成就第二之法,便得久存。
「復次,國王常好惠施,與民同歡,是謂第ⓗ三。
「以法取物,不以非法,是謂第四之法,便得久存。
「復次,ⓘ彼王不著他色,恒自守護其妻,是謂成就第五之法,便得久存。
「復次,國王亦不飲酒,心不荒亂,是謂成就第六之法,便得久存。
「復次,國王亦不戲笑,降伏外敵,是謂成就第七之法,便得久存。
「復次,國王案法治化,終無阿曲⑫,是謂成就第八之法,便得久存。
「復次,國王與群臣和ⓙ睦,無有ⓚ竟爭,是謂成就第九之法,便得久存。
「復次,國王無有病患,氣力強盛,是謂第十之法,便得久存。若國王成就此十法者,便得久存,無奈之何。
「比丘眾亦復如是,若成就十法者,如屈ⓛ伸臂頃,便生天上。
「云何為十?於是,比丘奉持禁戒,戒德具足,不犯正法,是謂比丘成就此初法,身壞命終,生善處天上。
「復次,比丘於如來所,有恭敬之心,是謂比丘成就此第二法,得生善處。
「復次,比丘順從法教,一無所犯,是謂比丘成就第三之法,得生善處。
「復次,比丘恭奉聖眾,無有懈惰之心,是謂成就第四之法,得生天上。
「復次,比丘少欲知足,不著利養,是謂比ⓜ丘第五之法,得生天上。
「復次,比丘不自用意,恒隨戒法,ⓝ是謂成就第六之法,生於善處。
「復次,比丘不著事務,常喜坐禪,是謂成就第七之法,得生天上。
「復次,比丘樂ⓞ閑靜之處,不在人間,是ⓟ謂成就第八之法,生於善處。
「復次,比丘不與惡知識從事,常與善知識從事,是謂成就第九之法,得生善處。
「復次,比丘常修梵行,離於惡法,多聞學義,不失次[*]敘。如是比丘成就十法者,如屈[*]伸臂頃,生善處天上。
「是謂,比丘!ⓠ非法之行入地獄者,當念捨離;十正法之行,當ⓡ共奉修。如是,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時=是【明】
「時」,明本作「是」。 「是」,大正藏原為「時」,今依據明本改作「是」。
ⓑ 觀=親【宋】【元】【明】【聖】
「觀」,宋、元、明、聖四本作「親」。 「親」,大正藏原為「觀」,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親」。
ⓒ 庶幾=謶譏【聖】
「庶幾」,聖本作「謶譏」。 「謶譏」,大正藏原為「庶幾」,今依據聖本改作「謶譏」。
ⓓ 枉=拄【聖】
「枉」,聖本作「拄」。 「拄」,大正藏原為「枉」,今依據聖本改作「拄」。
ⓔ 法+(有)【聖】
「法」,聖本作「法有」。 大正藏無「有」字,今依據聖本補上。
ⓕ (第)+五【元】【明】
「五」,元、明二本作「第五」。 大正藏無「第」字,今依據元、明二本補上。
ⓖ 就+(第)【元】【明】[>*]
「就」,元、明二本作「就第」。 大正藏無「第」字,今依據元、明二本補上。
ⓗ 三+(之法便得久存)六字【宋】【元】,(之法便得久存復次國王)十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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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彼=國【宋】【元】【明】
「彼」,宋、元、明三本作「國」。 「國」,大正藏原為「彼」,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國」。
ⓙ 睦=穆【宋】【元】【明】【聖】
「睦」,宋、元、明、聖四本作「穆」。 「穆」,大正藏原為「睦」,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穆」。
ⓚ 竟=競【宋】【元】【明】【聖】
「竟」,宋、元、明、聖四本作「競」。 「競」,大正藏原為「竟」,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競」。
ⓛ 伸=申【聖】*
「伸」,聖本作「申」。 「申」,大正藏原為「伸」,今依據聖本改作「申」。
ⓜ 丘+(成就)【聖】
「丘」,聖本作「丘成就」。 大正藏無「成就」二字,今依據聖本補上。
ⓝ 是+(名比[ ])【聖】
「是」,聖本作「是名比[ ]」。 大正藏無「名比[ ]」三.六六六六六六六六六六六六六七字,今依據聖本補上。
ⓞ 閑=閒【明】*
「閑」,明本作「閒」。 「閒」,大正藏原為「閑」,今依據明本改作「閒」。
ⓟ 謂+(比丘)【聖】
「謂」,聖本作「謂比丘」。 大正藏無「比丘」二字,今依據聖本補上。
ⓠ (十)+非【元】【明】
「非」,元、明二本作「十非」。 大正藏無「十」字,今依據元、明二本補上。
ⓡ 共=供【聖】
「共」,聖本作「供」。 「供」,大正藏原為「共」,今依據聖本改作「供」。
[註解]
① 庶幾:施捨。
② 橫取:強橫地捉取。
③ 繫閉:囚禁。
④ 非法相佐,不案正行:以違法(的行為)搭配自己,不按照正當的行為。
⑤ 翅羽尟少:輔佐的大臣稀少。「翅羽」為翅膀,在這裡引申譬喻左右手、輔佐的大臣。「尟」同「鮮」,少的意思。
⑥ 恭恪:恭敬謹慎。
⑦ 真言:真實的言語,在這裡指佛陀所說的正法。
⑧ 恒自卑意,不信彼受:總是堅持自己較差的意見,不相信、接受僧眾中別人的看法。
⑨ 翫習:反覆研習。「翫」讀音同「萬」,研習。
⑩ 事役:政務;公務。
⑪ 算數:算術。
⑫ 阿曲:偏袒包庇或誣陷冤枉。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所分析國王成就十法而衰敗或久住,可作主管們的藉鏡;比丘成就十法而墮落或升天,為修行人所該注意。
經文所述整理如下表,以方便對照:
國王衰敗的原因 | 國王久住的原因 |
---|---|
慳貪,以小輕事,便興瞋恚,不觀義理 | 不著財物,不興瞋恚 |
貪著財物,不肯庶幾(布施) | 常好惠施,與民同歡 |
不受人諫,為人暴虐,無有慈心 | 受群臣諫,不逆其辭 |
枉諸人民,橫取繫閉 | 案法治化,終無阿曲 |
非法相佐,不案正行 | 以法取物,不以非法 |
貪著他色,遠離己妻 | 不著他色,恒自守護其妻 |
好喜嗜酒,不理官事 | 不飲酒,心不荒亂 |
好喜歌舞戲樂,不理官事 | 不戲笑,降伏外敵 |
恒抱長患,無有強健之日 | 無有病患,氣力強盛 |
不信忠孝之臣,翅羽尟少 | 群臣和睦,無有竟爭 |
比丘墮落的原因 | 比丘升天的原因 |
---|---|
不持禁戒,亦無恭恪之心 | 奉持禁戒,戒德具足,不犯正法 |
不承事佛,不信真言 | 於如來所,有恭敬之心 |
不承事法,漏諸戒律 | 順從法教,一無所犯 |
承事聖眾,恒自卑意,不信彼受 | 恭奉聖眾,無有懈惰之心 |
貪著利養,心不放捨 | 少欲知足,不著利養 |
不多學問,不勤加誦讀翫習 | 不自用意,恒隨戒法 |
不與善知識從事,恒與惡知識從事 | 不與惡知識從事,常與善知識從事 |
恒喜事役,不念坐禪 | 不著事務,常喜坐禪 |
復著算數,返道就俗,不習正法 | 樂閑靜之處,不在人間 |
樂修梵行,貪著不淨 | 常修梵行,離於惡法,多聞學義,不失次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