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聖王在遠國治化,七法成就,不為怨家盜賊所擒獲。云何為七?然彼城郭極為高峻,修治齊整,是謂彼王先成就第一之法。復次,彼城門戶牢固,是謂彼城成就第二法。復次,彼城外極深且廣,是謂此城成就第三之法。復次,彼城內多諸穀米,倉庫盈滿,是謂彼城成就第四之法。復次,彼城饒諸薪草,是謂彼城成就第五之法。復次,彼城多諸器杖,備諸戰具,是謂彼城成就六法。復次,彼城主極聰明高才,豫知人情,可鞭則鞭,可治則治,是謂彼城成就七法,外境不能來侵。是謂,比丘!彼城國主成就此七法,外人不得近。

「此比丘亦復如是,若成就七法,弊魔波旬不得其便。云何為七?於是,比丘!戒律成就,威儀具足,犯小律尚畏,何況大者!是謂比丘成就此第一之法,弊魔不得其便,猶如彼城,高廣極峻,不可沮壞。

「復次,比丘!若眼見色,不起想著,亦不興念,具足眼根,無所缺漏,而護眼根;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亦復如是,亦不起想,具足意根而無亂想,具足擁護意根,是謂比丘成就此二法,弊魔波旬不得其便,如彼城[*]郭,門戶牢固。

「復次,比丘!多聞不忘,恒念思惟正法道教,昔所經歷皆悉備知,是謂比丘成就此第三法,弊魔波旬不得其便,如彼城[*]郭,外塹極深且廣。

「復次,比丘!多諸方便,所有諸法,初善、中善、竟善,具足清淨,得修梵行,是謂比丘成就此[*]第四法,如彼城[*]郭,多諸穀米,外寇不敢來侵。

「復次,比丘!思惟四增上心之法,亦不脫漏,是謂比丘成就此第五之法,弊魔波旬不得其便,如彼城[*]郭,多諸薪草,外人不能來觸嬈。

「復次,比丘!得四神足,所為無難,是謂比丘成就[*]此第六之法,弊魔波旬不得其便,如彼城內,器[*]杖備具。

「復次,比丘!具能分別陰、入、界,亦復分別十二因緣所起之法,是謂比丘成就此七法,弊魔波旬不得其便,如彼城[*]郭之主,聰明高才,可收則收,可捨則[*]捨。

「今此比丘亦復如是,具知分別陰、持、入諸病。若有比丘成就此七法者,弊魔波旬終不得其便。是故,諸比丘!當求方宜,分別陰、持、入及十二因緣,不失次第,便度魔界,不處其中。如是,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A. VII. 63. Nagara.,[No. 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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擒=禽【聖】

  「擒」,聖本作「禽」。
  「禽」,大正藏原為「擒」,今依據聖本改作「禽」。

郭=墎【聖】*

  「郭」,聖本作「墎」。
  「墎」,大正藏原為「郭」,今依據聖本改作「墎」。

第=此【宋】【元】【明】【聖】

  「第」,宋、元、明、聖四本作「此」。
  「此」,大正藏原為「第」,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此」。

杖=仗【宋】【元】【明】【聖】*

  「杖」,宋、元、明、聖四本作「仗」。
  「仗」,大正藏原為「杖」,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仗」。

〔城〕-【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城」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城」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此〕-【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此」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此」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近+(之)【宋】【元】【明】

  「近」,宋、元、明三本作「近之」。
  大正藏無「之」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魔+(波旬)【宋】【元】【明】

  「魔」,宋、元、明三本作「魔波旬」。
  大正藏無「波旬」二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沮=俎【聖】

  「沮」,聖本作「俎」。
  「俎」,大正藏原為「沮」,今依據聖本改作「俎」。

〔身觸〕-【聖】

  聖本無「身觸」二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身觸」二字,今依據聖本刪去。

〔第〕-【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第」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第」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二+(之)【聖】

  「二」,聖本作「二之」。
  大正藏無「之」字,今依據聖本補上。

三+(之)【宋】【元】【明】

  「三」,宋、元、明三本作「三之」。
  大正藏無「之」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持)+入【宋】【元】【明】

  「入」,宋、元、明三本作「持入」。
  大正藏無「持」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此〕-【宋】【元】【明】,此=第【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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捨=放【宋】*【元】*【明】*

  「捨」,宋、元、明三本作「放」。
  「放」,大正藏原為「捨」,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放」。

[註解]

塹:深坑、護城河。讀音同「欠」。

豫知人情:先知人情世故。「豫」通「預」,事先。

嬈:擾亂。

弊魔:欺詐蒙騙的魔。

四增上心:四種提升的心境,指四禪。又譯為「四種增上心法」、「四增心法」。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增上心與在當生中為樂住處之四種禪」。

陰、入、界:即五陰、六入、十八界。

陰、持、入:即五陰、十八持、六入。「十八持」即為「十八界」。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提到七法的脈絡是:戒(加上守護根門)、多聞正法(加上與戒的結合,成為依正法修梵行)、定(四增上心,加上四神足)、慧。

一法增益一法,七法具足才能不受魔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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