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經》廣演品第三第2經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修行一法,當廣布一法;修行、廣布一法已,便有名譽,成大果報,諸善普[*]至,得甘露味,至無為處,便成神通,除諸亂想,逮沙門果,自致涅槃。云何為一法?所謂念法。」

佛告諸比丘:「云何修行念法,便有名譽,成大果報,諸善普[*]至,得甘露味,至無為處,便成神通,除諸亂想,獲沙門果,自致涅槃?」

爾時,諸比丘白世尊曰:「諸法之本,如來所說。唯願世尊為諸比丘說此妙義,諸比丘從如來聞已,便當受持。」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諦聽!諦聽!善思念之,吾當為汝廣分別說。」

對曰:「如是。世尊!」諸比丘前受教已。

佛告之曰:「若有比丘正身正意,結跏趺坐,繫念在前,無有他想,專精念法。除諸欲愛,無有塵勞,渴愛之心,永不復興。夫正法者,於欲至無欲,離諸結縛、諸蓋之病。此法猶如眾香之氣,無有瑕疵亂想之念。是謂,比丘!修行念法者,便有名譽,成大果報,諸善普[*]至,得甘露味,至無為處,便成神通,除諸亂想,[*]逮沙門果,自致涅槃。是故,諸比丘!常當思惟,不離法念,便當獲此諸善功德。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念法=法念【宋】【元】【明】【聖】

  「念法」,宋、元、明、聖四本作「法念」。
  「法念」,大正藏原為「念法」,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法念」。

[註解]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佛陀在世時,許多弟子直接和佛陀有過互動,因此念佛是相當自然的。當時也有佛陀弟子至邊地遊化,他們的弟子可能從來沒有見過佛陀,但是依著佛法、聖僧而修行,對於這些弟子而言,可能覺得念法、念僧更加踏實。

念法是以佛法的義理隨時提醒自己,或以對佛法功德、利益的感恩或敬佩來收攝心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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