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經》等趣四諦品第二十七第9經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善知識惠施之時,有四事功德。云何為四?知時而施,非不知時;自手惠施,不使他人;布施常淨潔,非不淨潔;施極微妙,不有穢濁。善知識惠施之時,有此四功德。

「是故,諸比丘!善男子、善女人布施之時,當具此四功德。[*]以具此功德,獲大福業,得甘露滅。然此福德不可稱量,言當有爾許福業,虛空所不能容受。猶如海水不可計量,言一斛、半[*]斛、一合、半合,稱數之名,但其福業不可具陳。如是,善男子、善女人所作功德不可稱計,獲大福業,得甘露滅,言當有爾許福德。是故,比丘,善男子、善女人當具此四功德。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布〕-【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布」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布」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淨潔+(施)【宋】【元】【明】

  「淨潔」,宋、元、明三本作「淨潔施」。
  大正藏無「施」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惠施=施惠【宋】【元】【明】

  「惠施」,宋、元、明三本作「施惠」。
  「施惠」,大正藏原為「惠施」,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施惠」。

具+(足)【宋】【元】【明】

  「具」,宋、元、明三本作「具足」。
  大正藏無「足」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計=斗【宋】【元】【明】,=升【聖】

  ????

斛=[百*升]【聖】*

  「斛」,聖本作「[百*升]」。
  「[百*升]」,大正藏原為「斛」,今依據聖本改作「[百*升]」。

(諸)+比丘【宋】【元】【明】

  「比丘」,宋、元、明三本作「諸比丘」。
  大正藏無「諸」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註解]

甘露滅:涅槃。又譯為「甘露滅盡之處」。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布施時的要點:

  1. 在適當的時機布施
  2. 親自布施
  3. 布施潔淨之物
  4. 布施美好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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