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經》等趣四諦品第二十七第2經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眾多比丘入舍衛城。時,眾多比丘便作是念:「然我等乞食日猶故早,我等可往至外道異學村與共論義。」

是時,眾多比丘便往至外道村中。到已,共相問訊,在一面坐已,在一面坐。爾時,異學問道人曰:「沙門瞿曇與諸弟子而說此法:『汝等比丘,盡當學此法,悉當了知,以了知已,當共奉行。』我等亦與諸弟子而說此法:『汝等盡當而學此法,悉當了知,以了知已,當共奉行。』沙門瞿曇與我等有何等異?有何增減?所謂彼說法,我亦說法,彼教誨,我亦教誨。」

爾時,眾多比丘聞此語已,亦不言是,復不言非,即從坐起而去。爾時,眾多比丘自相謂曰:「我等當以此義,往白世尊!」

爾時,眾多比丘入舍衛城乞食,食已,收攝衣鉢,以尼師檀著左肩上,往詣世尊所,頭面禮足,在一面坐。爾時,眾多比丘以此因緣,具白世尊。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彼外道作此問者,汝等當以此語報彼曰:『為一究竟?為眾多究竟乎?』或能彼梵志平等說者,應作是說:『是一究竟,非眾多究竟。』彼究竟者,為是有欲究竟?為無欲究竟?所謂彼究竟者,謂無欲究竟。云何彼究竟者,有恚究竟?為無恚究竟?所謂彼究竟者,無恚究竟,非有恚究竟。云何有癡究竟?無癡究竟?所謂彼究竟者,無癡究竟。云何彼究竟者,為是有愛究竟?為無愛究竟?所謂彼究竟者,無愛究竟。云何彼究竟者,有受究竟?為無[*]受究竟?所謂彼究竟者,無[*]受究竟。云何彼究竟者,為是智者?為非智者?所謂智者所究竟。此究竟者,為是怒者所究竟?為非怒者所究竟?所謂此究竟,彼當作是說,非怒者所究竟。

「比丘!有此二見,云何為二見?了知有、無二見的本末,而行平等法所謂有見、無見。諸有沙門、婆羅門不知此二見之本末,彼便有欲心、有瞋恚心、有愚癡心、有愛心、有受心,彼是無知。彼有怒心不與行相應,彼人不脫生、老、病、死、愁、憂、苦、惱,辛酸萬端不脫於苦。諸有沙門、婆羅門如實而知之,彼便無愚癡、瞋恚之心,恒與行相應,便得脫生、老、病、死。今說苦之元本。如是,比丘!有此妙法,斯名平等之法。諸不行平等法者,則墮五見

「今當說四受,云何為四受?所謂欲受、見受、戒受、我受,是謂四受。若有沙門、婆羅門盡知欲受之名,彼雖知欲受之名,復不相應者,彼盡分別諸受之名,先分別欲受之名,而不分別見受、戒受、我受之名。所以然者,以彼沙門、婆羅門不能分別此三受之名。是故,或有沙門、婆羅門盡分別此諸受,彼便分別欲受、見受,不分別戒受、我受。所以然者,以彼沙門、婆羅門不能分別二受。若使沙門、婆羅門盡能分別諸受,或復有不具者,彼便能分別欲受、見受、戒受,不分別我受。所以然者,以彼沙門、婆羅門不能分別我受故。是故,復有沙門、婆羅門盡分別諸受,然復有不具者。

「此名四受,有何等義?云何分別?所謂四受者,由愛而生。如是,比丘!有是妙法所應分別。若有不行此諸受,此不名為平等。所以然者,諸法之義難了難解。如此非法之義者,非三耶三佛之所說也。比丘當知,如來盡能分別一切諸受,以能分別一切諸受,則與相應,則能分別欲受、見受、我受、戒受。是故,如來盡分別諸受,則與法共相應,無有相違。

「此四受由何而生?然此四受由愛而生,由愛而長。成就此受,彼便不能起於諸受;以不起諸受,則不恐懼,[*]以不恐懼,便般涅槃: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造已辦,更不復受有,如實知之。如是,比丘!有此妙法,如實而知之,具足諸法、法行之本。所以然者,以其此法極微妙故,諸佛之所說,則於諸行無有缺漏。於是,比丘!有初沙門、第二沙門、第三沙門、第四沙門,更無復有沙門出此上者、能勝此者,作如是師子之吼。」

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M. 11. Sīhanāda.,[No. 26(103).]

論義=論議【宋】【元】【明】

  「論義」,宋、元、明三本作「論議」。
  「論議」,大正藏原為「論義」,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論議」。

〔已在一面坐〕-【宋】【元】【明】,已=以【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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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亦」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亦」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食〕-【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食」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食」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尼師檀=尼師壇【宋】【元】【明】,=居師檀【聖】

  ????

〔者〕-【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者」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者」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受=愛【聖】*

  「受」,聖本作「愛」。
  「愛」,大正藏原為「受」,今依據聖本改作「愛」。

〔有受心〕-【聖】

  聖本無「有受心」三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有受心」三字,今依據聖本刪去。

元本=原本【宋】【元】【明】

  「元本」,宋、元、明三本作「原本」。
  「原本」,大正藏原為「元本」,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原本」。

是=此【宋】【元】【明】【聖】

  「是」,宋、元、明、聖四本作「此」。
  「此」,大正藏原為「是」,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此」。

以=已【宋】*【元】*【明】*【聖】

  「以」,宋、元、明、聖四本作「已」。
  「已」,大正藏原為「以」,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已」。

〔而〕-【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而」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而」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註解]

一究竟:一個至高無上的境界。相當的《中阿含經》經文作「一究竟」,相當的南傳經文作「目標是一個」。

怒者:有憤怒的。相當的《中阿含經》經文作「有憎、有諍者」,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偏愛與反對者」。

不與行相應:不相應於正行(符合正道的行為)。

五見:五種邪見:(1)身見(執著於五陰有「我」的見解)、(2)邊見(常見、斷見)、(3)邪見(否認有因果、業報)、(4)見取見(執著不合乎正法的外道見解)、(5)戒禁取見(執著於無益解脫的禁戒、禁忌)。

四受:即「四取」,四種執取:(1)欲取(執著於色、聲、香、味、觸等五欲)、(2)見取(執著不合乎正法的外道見解)、(3)戒禁取(執著於無益解脫的禁戒、禁忌)、(4)我取(執著於「有我」的論點)。相當的《中阿含經》經文經文作「四受」,相當的南傳經文作「四種取」。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本經摘要(由於本經稍微有點繞口,所以小的試著幫大家整理一下,還請大家不吝指正)

「有」、「無」二見,能開展出「五見」,五見則又能開展出外道的六十二見。所以,廣義而言,「有」、「無」二見可說涵括了一切邪見。如來則離於「有」、「無」二邊,說於中道、平等之法。

若能對「有」、「無」二見的苦、集、滅、道、味、患、離如實知,則能無貪、無瞋、無癡、無愛無受、有慧說慧、無憎、無諍,而能達到究竟解脫。

無論任何學派,若不能說出斷「四取」(本經中譯為「四受」,與「五見」幾乎重疊)的教法,就不能算是好的學習方式。

如來如實知證:這四種執取,都是根源於「愛」(對應經典中為「無明」),斷了這四取,則能究竟解脫。若能依照佛法的修證,則有四種不同果位的解脫聖者。

  • 現在這個時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世界觀,自己的「見」;無論是相信自己,或是追隨某個精神老師,或是投身某個宗教,在這麼多「見」中,若只說佛法是對的,那跟其他教派有什麼差別?

這一經中,是弟子來請問外道和佛法的差別,對照到《中阿含經》卷3〈16業相應品伽藍經6〉,則是有A教派和B教派互相攻擊對方,只說自己最好,所以弟子就來請世尊評評理,看到底誰說的才對。

對此問題,在此經中,世尊並不去說他們的「見」(世界觀與教條)是錯的,而是說無論相信的是什麼,都不應該貪染五欲(欲取),不應該固執己見(見取),不應該自我意識太重(我取),以及執著沒道理的禁戒(戒禁取)。

就好像世尊對待苦行和邪盛大會的態度也不是完全反對,而是說能斷三毒的苦行是好的,不造惡業、沒有三毒的邪盛大會也是值得稱許的。

可見世尊對於眾生,都是應機教化:破邪、顯正,或默然。不忙著說誰是誰非,而是說出能夠讓人解脫的佛法。(Chakwos)

  • 本經說「一究竟」有以下的特質:無欲、恚、癡、愛、受(取),是智者、非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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