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經》慚愧品第十八第9經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此二人,於如來眾而興誹謗。云何為二人?謂非法言是法,謂法是非法,是謂二人,誹謗如來。復有二人不誹謗如來。云何為二?所謂非法即是非法,真法即是真法,是謂二人不誹謗如來。是故,諸比丘!非法當言非法,真法當言真法。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眾+(中)【聖】

  「眾」,聖本作「眾中」。
  大正藏無「中」字,今依據聖本補上。

(言)+是【宋】【元】【明】

  「是」,宋、元、明三本作「言是」。
  大正藏無「言」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註解]

[對應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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