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經》火滅品第十六第2經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此二法涅槃界。云何為二?有餘涅槃界、無餘涅槃界。彼云何名為有餘涅槃界?於是,比丘滅五下分結,即彼般涅槃,不還來此世,是謂名為有餘涅槃界。彼云何名為無餘涅槃界?於是,比丘盡有漏成無漏,意解脫、智慧解脫,自身作證而自遊戲: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更不受有,如實知之,是謂為無餘涅槃界。此二涅槃界,當求方便,至無餘涅槃界。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Itiv. 44.

  ???

〔法〕-【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法」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法」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有…界~Saupādisesā nibbānadhātu.

  ???

無…界~Anupādisesā nibbānadhātu.

  ???

〔來〕-【宋】

  宋本無「來」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來」字,今依據宋本刪去。

〔名為〕-【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名為」二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名為」二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名〕-【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名」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名」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所作已辨)+更【宋】【元】【明】

  「更」,宋、元、明三本作「所作已辨更」。
  大正藏無「所作已辨」四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復)+受【宋】【元】【明】

  「受」,宋、元、明三本作「復受」。
  大正藏無「復」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為〕-【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為」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為」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是故諸比丘)+當【宋】【元】【明】

  「當」,宋、元、明三本作「是故諸比丘當」。
  大正藏無「是故諸比丘」五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諸〕-【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諸」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諸」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註解]

有餘涅槃:在這裡特別形容阿那含果,指阿那含果聖人已不再生於人間,只有餘留天界剩餘生命,遲早會在天界證得涅槃。案:「有餘涅槃」通常形容入滅前的阿羅漢,因為還在人間行走的阿羅漢已斷絕一切煩惱及未來生死的起因,只餘有今生果報的身體,但在《阿含經》中也有用來形容阿那含果聖人,如本經所述。

無餘涅槃:完全斷絕煩惱、生死,即阿羅漢的境界。

[對應經典]

  • Itivuttaka 44。

[讀經拾得]

「涅槃」是音譯,義譯是滅、寂滅、滅度。「有餘涅槃」是有殘餘東西的寂滅,「無餘涅槃」是沒有殘餘東西的寂滅。

本經中說的「斷五下分結」是三果聖者的定義,是斷了:

  1. 身見(執著於有恆常不變的自我)、
  2. 戒取(執著於無益解脫的禁戒、禁忌)、
  3. 疑(對於真理的懷疑猶豫;對佛法僧戒的疑惑)、
  4. 貪欲、
  5. 瞋恚。

斷除五下分結,即為第三果阿那含聖者,因為斷盡了任何跟欲界的牽連,永不還生於人世間,所以又稱「不還果」,原則上是往生於淨居天(又稱為不還天)然後於淨居天證阿羅漢果。因為所有來人間的業報已寂滅,但還有殘餘在淨居天的天身,在本經中形容為「有餘涅槃」。

至於證得阿羅漢的聖者,證得徹底的解脫,完全沒有煩惱了,因此是「什麼都沒有殘餘的涅槃」,即「無餘涅槃」。

可注意的是,「有餘涅槃」通常是作另一種用法,指阿羅漢聖者還沒有滅度前在人間行走:由於還有「身體」,因此稱滅度前的阿羅漢聖者是「有餘涅槃」,是證涅槃,能解脫而且也有解脫智慧了,但還有身體即「有殘餘東西」的涅槃。

因此「有餘涅槃」在本經中不算專有名詞,而是用「有餘」(有殘餘東西)作形容詞。後來佛經的翻譯名詞統一後,則會以「有餘依」形容阿那含聖者,「有餘涅槃」形容入滅前的阿羅漢。

[進階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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