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一入道,淨眾生行,除去愁憂,無有諸惱,得大智慧,成泥洹證。所謂當滅五蓋,思惟四意止。云何名為一入?所謂專一心,是謂一入。云何為道?所謂賢聖八品道,一名正見,二名正治,三名正業,四名正命,五名正方便,六名正語,七名正念,八名正定,是謂名道,是謂一入道。

「云何當滅五蓋?所謂貪欲蓋、瞋恚蓋、調戲蓋、睡眠蓋、疑蓋,是謂當滅五蓋。

「云何思惟四意止?於是,比丘內自觀身,除去惡念,無有愁憂;外自觀身,除去惡念,無有愁憂;內外觀身,除去惡念,無有愁憂。內觀痛痛自娛樂,外觀痛痛,內外觀痛痛。內觀心而自娛樂,外觀心,內外觀心。內觀法,外觀法,內外觀法而自娛樂。

「云何比丘內觀身而自娛樂?於是,比丘觀此身隨其性行,從頭至足,從足至頭,觀此身中皆悉不淨,無有可貪。復觀此身有毛、髮、爪、齒、皮、肉、筋、骨、髓、腦、脂膏、腸、胃、心、肝、脾、腎之屬,皆悉觀知。屎、尿、生熟二藏、目淚、唾、涕、血脈、肪、膽,皆當觀知,無可貪者。如是,諸比丘!當觀身自娛樂,除去惡念,無有愁憂。

「復次,比丘!還觀此身有地種耶?水、火、風種耶?如是,比丘觀此身。復次,比丘!觀此身,分別諸界,此身有四種,猶如巧能屠牛之士、若屠牛弟子,解牛節解,而自觀見此是脚,此是心,此是節,此是頭。如是,彼比丘分別此界,而自觀察此身有地、水、火、風種。如是,比丘觀身而自娛樂。

「復次,比丘!觀此身有諸孔,漏出不淨。猶如彼人觀竹園,若觀葦叢。如是,比丘觀此身有諸孔,漏出諸不淨。

「復次,比丘!觀死屍,或死一宿,或二宿,或三宿、四宿,或五[*]宿、六[*]宿、七宿,身體膖脹,臭處不淨。復自觀身與彼無異,吾身不免此患。若復比丘觀死[*]屍,烏鵲、鵄鳥所見噉食;或為虎狼、狗犬、虫獸之屬所見噉食。復自觀身與彼無異,吾身不離此患。是謂比丘觀身而自娛樂。

「復次,比丘!觀死[*]屍,或噉半散落在地,臭處不淨。復自觀身與彼無異,吾身不離此法。復次,觀死[*]屍,肉已盡,唯有骨在,血所塗染。復以此身觀彼身亦無有異。如是,比丘觀此身。復次,比丘!觀死[*]屍筋纏束薪,復自觀身與彼無異。如是,比丘觀此身。

「復次,比丘!觀死屍骨節分散,散在異處,或手骨、脚骨各在一處;或膞骨,或腰骨,或尻骨,或臂骨,或肩骨,或脇骨,或脊骨,或項骨,或髑髏。復以此身與彼無異,吾不免此法,吾身亦當壞敗。如是,比丘觀身而自娛樂。

「復次,比丘!觀死[*]屍白色、白珂色。復自觀身與彼無異,吾不離此法,是謂比丘自觀身。

「復次,比丘!若見死[*]屍、骨青、瘀想,無可貪者,或與灰土同色不可分別。如是,比丘!自觀身除去惡念,無有愁憂;此身無常,為分散法。如是,比丘內自觀身,外觀身,內外觀身,解無所有。

「云何比丘內觀痛痛?於是,比丘得樂痛時,即自覺知我得樂痛;得苦痛時,即自覺知我得苦痛;得不苦不樂痛時,即自覺知我得不苦不樂痛。若得樂痛時,便自覺知我得食樂痛;若得食苦痛時,便自覺知我得食苦痛;若得食不苦不樂痛時,亦自覺知我食不苦不樂痛。若得不食樂痛時,便自覺知我得不食樂痛;若得不食苦痛時,亦自覺知我不食苦痛;若得不食不苦不樂痛時,亦自覺知我得不食不苦不樂痛。如是,比丘內自觀痛。

「復次。若復比丘得樂痛時,爾時不得苦痛,爾時自覺知我受樂痛。若得苦痛時,爾時不得樂痛,自覺知我受苦痛。若得不苦不樂痛時,爾時無苦無樂,自覺知我受不苦不樂痛。彼習法而自娛樂,亦觀盡法,復觀[*]習盡之法。或復有痛而現在前可知可見,思惟原本,無所依倚而自娛樂,不起世間想;於其中亦不驚怖,已[*]不驚怖,便得泥洹: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復受有,如真實知。如是,比丘內自觀痛,除去亂念,無有愁憂;外自觀痛,內外觀痛,除去亂念,無有愁憂。如是,比丘內外觀痛。

「云何比丘觀心、心法而自娛樂?於是,比丘有愛欲心,便自覺知有愛欲心;無愛欲心,亦自覺知無愛欲心。有瞋恚心,便自覺知有瞋恚心;無瞋恚心,亦自覺知無瞋恚心。有愚癡心,便自覺知有愚癡心;無愚癡心,便自覺知無愚癡心。有愛念心,便自覺知有愛念心;無愛念心,便自覺知無愛念心。有受入心,便自覺知有受入心;無受入心,便自覺知無受入心。有亂念心,便自覺知有亂心;無亂心,便自覺知無亂心。有散落心,亦自覺知有散落心;無散落心,便自覺知無散落心。有普遍心,便自覺知有普遍心;無普遍心,便自覺知無普遍心。有大心,便自覺知有大心;無大心,便自覺知無大心。有無量心,便自覺知有無量心;無無量心,便自覺知無無量心。有三昧心,便自覺知有三昧心;無三昧心,便自覺知無三昧心。未解脫心,便自覺知未解脫心;已解脫心,便自覺知已解脫心。如是,比丘心相觀意止。

「觀習法,觀盡法,并觀[*]習盡之法,思惟法觀而自娛樂。可知、可見、可思惟、不可思惟,無所猗,不起世間想,已不起想,便無畏怖;已無畏怖,便無餘;已無餘,便涅槃: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復受有,如實知之。如是,比丘內自觀心心意止,除去亂念,無有憂愁;外觀心,內外觀心心意止。如是,比丘心、心相觀意止。

「云何比丘法、法相觀意止?於是,比丘修念覺意,依觀、依無欲、依滅盡,捨諸惡法。修法覺意、修精進覺意、修念覺意、修猗覺意、修三昧覺意、修護覺意,依觀、依無欲、依滅盡,捨諸惡法。如是,比丘法、法相觀意止。

「復次,比丘!於愛欲解脫,除惡不善法,有覺、有觀,有猗念,樂於初禪而自娛樂。如是,比丘法、法相觀意止。

「復次,比丘!捨有覺、有觀,內發歡喜,專其一意,成無覺、無觀,念猗喜安,遊二禪而自娛樂。如是,比丘法法相觀意止。

「復次,比丘!捨於念,修於護,恒自覺知身覺樂,諸賢聖所求,護念清淨,行於三禪。如是,比丘法法相觀意止。

「復次,比丘!捨苦樂心,無復憂喜,無苦無樂,護念清淨,樂於四禪。如是,比丘法法相觀意止。彼行[*]習法,行盡法,并行[*]習盡之法而自娛樂,便得法意止而現在前。可知可見,除去亂想,無所依[*]猗,不起世間想;已不起想,便無畏怖;已無畏怖,生死便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復受有,如實知之。諸比丘!依一入道眾生得清淨,遠愁憂,無復喜想,便逮智慧,得涅槃證。所謂滅五蓋,修四意止也。」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增壹阿含經〕-【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增壹阿含經」五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增壹阿含經」五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M. 10. Satipaṭṭhāna.,[No. 2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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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掉【元】【明】

  「調」,元、明二本作「掉」。
  「掉」,大正藏原為「調」,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掉」。

「睡眠」,大正藏原為「眠睡」,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睡眠」。

復=猶如【宋】【元】【明】【聖】

  「復」,宋、元、明、聖四本作「猶如」。
  「猶如」,大正藏原為「復」,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猶如」。

胃=胃【聖】

  「胃」,聖本作「胃」。
  「胃」,大正藏原為「胃」,今依據聖本改作「胃」。

無可=可無【聖】

  「無可」,聖本作「可無」。
  「可無」,大正藏原為「無可」,今依據聖本改作「可無」。

(常)+當【宋】【元】【明】

  「當」,宋、元、明三本作「常當」。
  大正藏無「常」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而)+自【宋】【元】【明】

  「自」,宋、元、明三本作「而自」。
  大正藏無「而」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當)+觀【宋】【元】【明】

  「觀」,宋、元、明三本作「當觀」。
  大正藏無「當」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觀+(察)【宋】【元】【明】,(還)+觀【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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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此」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此」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叢=聚【聖】

  「叢」,聖本作「聚」。
  「聚」,大正藏原為「叢」,今依據聖本改作「聚」。

〔諸〕-【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諸」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諸」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屍=尸【聖】*

  「屍」,聖本作「尸」。
  「尸」,大正藏原為「屍」,今依據聖本改作「尸」。

〔宿〕-【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宿」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宿」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獸=狩【聖】

  「獸」,聖本作「狩」。
  「狩」,大正藏原為「獸」,今依據聖本改作「狩」。

「已」,聖本作「以」。

以=次【聖】

  「以」,聖本作「次」。
  「次」,大正藏原為「以」,今依據聖本改作「次」。

膞=腨【宋】【元】【明】

  「膞」,宋、元、明三本作「腨」。
  「腨」,大正藏原為「膞」,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腨」。

〔或〕-【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或」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或」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頂=頸【宋】【元】【明】,=項【聖】【麗-CB】【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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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次)【宋】【元】【明】

  「復」,宋、元、明三本作「復次」。
  大正藏無「次」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法=身【宋】

  「法」,宋本作「身」。
  「身」,大正藏原為「法」,今依據宋本改作「身」。

外+(自)【宋】【元】【明】

  「外」,宋、元、明三本作「外自」。
  大正藏無「自」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痛=樂【宋】【元】【明】

  「痛」,宋、元、明三本作「樂」。
  「樂」,大正藏原為「痛」,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樂」。

我+(得)【聖】

  「我」,聖本作「我得」。
  大正藏無「得」字,今依據聖本補上。

〔得〕-【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得」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得」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覺=覩【宋】

  「覺」,宋本作「覩」。
  「覩」,大正藏原為「覺」,今依據宋本改作「覩」。

〔得〕-【宋】【元】【明】【聖】

  宋、元、明、聖四本無「得」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得」字,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刪去。

〔知〕-【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知」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知」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習=集【聖】*

  「習」,聖本作「集」。
  「集」,大正藏原為「習」,今依據聖本改作「集」。

泥洹=涅槃【宋】【元】【明】

  「泥洹」,宋、元、明三本作「涅槃」。
  「涅槃」,大正藏原為「泥洹」,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涅槃」。

〔自〕-【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自」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自」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念〕-【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念」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念」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亂+(念)【聖】

  「亂」,聖本作「亂念」。
  大正藏無「念」字,今依據聖本補上。

心+(心)【宋】【元】【明】

  「心」,宋、元、明三本作「心心」。
  大正藏無「心」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猗=倚【宋】*【元】*【明】*

  「猗」,宋、元、明三本作「倚」。
  「倚」,大正藏原為「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倚」。

無=不【宋】【元】【明】

  「無」,宋、元、明三本作「不」。
  「不」,大正藏原為「無」,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不」。

(般)+涅槃【宋】【元】【明】

  「涅槃」,宋、元、明三本作「般涅槃」。
  大正藏無「般」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憂愁=愁憂【宋】【元】【明】【聖】

  「憂愁」,宋、元、明、聖四本作「愁憂」。
  「愁憂」,大正藏原為「憂愁」,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愁憂」。

遊+(於)【宋】【元】【明】

  「遊」,宋、元、明三本作「遊於」。
  大正藏無「於」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覺〕-【宋】【元】【明】

  宋、元、明三本無「覺」字。
  大正藏在「?」字之前/後有一「覺」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遠+(離)【宋】【元】【明】

  「遠」,宋、元、明三本作「遠離」。
  大正藏無「離」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復=憂【宋】【元】【明】

  「復」,宋、元、明三本作「憂」。
  「憂」,大正藏原為「復」,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憂」。

涅槃證~Nibbānassa sacchikiriyā.

  ???

[註解]

四意止:即「四念住」,專注於當前的四種目標之一:(1)身念處、(2)受念處、(3)心念處、(4)法念處。

正治:即「正志」,正確的意向。

調戲:即「掉舉」,心浮動不安。

痛痛:「痛」為「受」的舊譯,這裡「痛痛」即「受受」。

自娛樂:自得其樂,樂在其中。又譯為「具足住」、「成就遊」。相當的南傳經文作「進入後住於」。

樂痛:樂受。

食:這裡是以「吃」比喻藉以長養(身心)。參見《雜阿含經》卷十四第344經中「四食」以及《雜阿含經》卷二十七第715經的用法。

習法:1.可親近之法。2.修習之法。3.集起的本質;起因,「習」作「集」解,「法」作「狀態、情況、本質、原狀、實際的條件因素」解。 (引自 莊春江)

世間想:世間種種與解脫修學無關的思惟。

受入心:??

內發歡喜:「內淨(SA);內靜(MA);內信/內信歡悅(DA);內發歡喜/內自歡喜/內有喜心/內有歡喜(AA)」,南傳作「自信」(ajjhattaṃ sampasādanaṃ,另譯為「自身內的淨信;自身內的歡喜」),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內在的信任」(internal confidence)。 (引自 莊春江)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說明專注心念,修習八正道 (正見、正知、正業、正命、正方便、正語、正念、正定),以滅除煩惱、得到大智慧、證得涅槃的次第:

1. 滅除五蓋 (五種覆蓋心識、阻礙善法發生的煩惱): 貪欲、瞋恚、掉悔、眠睡、疑。

2. 修習四念處

2.1 身念處: 觀身體的各個部位,觀身不淨、無有可貪,觀身之地、水、火、風,觀死屍,觀身與死屍同、無可貪、無常。

2.2 受念處: 觀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當生起樂、苦、不苦不樂等感受時,能夠覺察到這樣的感受;觀察感受變化無常,感受的源起變化無常,無可依靠,因此能夠斷除雜念,不生起世間種種與解脫修學無關的思惟,沒有恐怖,滅除憂愁苦惱。

2.3 心念處: 當生起愛欲心、瞋恚心、愚癡心、愛念心、受入心、亂念心、散落心、普遍心、大心、無量心、三昧心、解脫心時,能夠覺察到這樣的心念生起;各種心念止息時,能夠覺察到心念的止息;觀察心念變化無常,心念的源起變化無常,無可依靠,因此能夠斷除雜念,不生起世間種種與解脫修學無關的思惟,沒有恐怖,滅除憂愁苦惱。

2.4 法念處: 修七覺支 (覺悟的七個要素: 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輕安覺支、定覺支、捨覺支);修初禪、二禪、三禪、四禪;因此能夠斷除雜念,不生起世間種種與解脫修學無關的思惟,沒有恐怖,滅除憂愁苦惱。

待補註解:

不可思惟的討論,經文:[觀習法,觀盡法,并觀習盡之法,思惟法觀而自娛樂。可知、可見、可思惟、不可思惟,無所猗,不起世間想,已不起想,便無畏怖]:

《瑜伽師地論》卷11(大正30,330b28-c4):「不可思處者,謂我思惟、有情思惟、世間思惟。……」又卷25(大正30,419a17-21):「云何思正法?謂如有一即如所聞、所信正法,獨處空閑,遠離六種不應思處,謂思議我、思議有情、思議世間、思議有情業果異熟、思議靜慮者靜慮境界、思議諸佛諸佛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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