捨棄對衣服、飲食、住處的貪著,以修鍊身心、去除塵垢煩惱的苦行法。有十二項規定:

  1. 在阿蘭若處:居於離開聚落,寂靜而適合修行的地方。
  2. 常行乞食。
  3. 次第乞食:乞食時沿門托鉢,不分貧富之家。
  4. 受一食法:一日一食。
  5. 節量食:不吃過多,鉢中只受一糰飯。
  6. 中後不得飲漿:日中一食後不再飲漿。
  7. 著弊衲衣:穿著廢棄布所作的襤褸衣。
  8. 但三衣:除三衣外,沒有多餘的衣服。
  9. 塚間住:住於墓地。
  10. 樹下止。
  11. 露地坐。
  12. 但坐不臥:不躺下。

特別地少欲知足,超過佛陀對一般出家眾的要求,值得鼓勵,但不是必需,是由有能力這麼做的比丘自行發心實行,而不是硬性規定。

(待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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