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經》不逮品第十一第1經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滅一法,我證卿等成阿那含。云何為一法?所謂貪欲。諸比丘!當滅貪欲,我證卿等得阿那含。」

爾時,世尊便說此偈:

「貪婬之所染,  眾生墮惡趣
 當懃捨貪欲,  便成阿那含。」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含=鋡【聖】

  「含」,聖本作「鋡」。
  「鋡」,大正藏原為「含」,今依據聖本改作「鋡」。

(東晉…譯)十三字=符秦建元年三藏曇摩難提譯【宋】【元】,=符秦三藏曇摩難提譯【明】,〔東晉…譯〕-【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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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逮=不還【宋】【元】【明】

  「不逮」,宋、元、明三本作「不還」。
  「不還」,大正藏原為「不逮」,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不還」。

(是)+諸【宋】【元】【明】

  「諸」,宋、元、明三本作「是諸」。
  大正藏無「是」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懃=勤【宋】*【元】*【明】*

  「懃」,宋、元、明三本作「勤」。
  「勤」,大正藏原為「懃」,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勤」。

[註解]

阿那含:斷五下分結(身見、戒取、疑、欲貪、瞋恚)的聖人,不再生於欲界。例如下一生生於色界或無色界的天界,並在天界證得涅槃。是四沙門果(解脫的四階段果位)的第三果,又稱為不還果。

惡趣:壞的往生處,即地獄、餓鬼、畜牲三惡道。

[對應經典]

  • Itivuttaka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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