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837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信人的五種過失若信人①者,生五種過患,彼人或時犯戒違律,為眾所棄。恭敬其人者,當作是念:『此是我師,我所敬重ⓐ,眾僧棄薄②,我今何緣入彼塔寺?』不入塔寺已,不敬眾僧;不敬僧已,不得聞法;不聞法已,退失善法,不得久住於正法中。是名信敬人生初過患。
「復次,敬信人者,所敬之人犯戒違律,眾僧為作不見舉③。敬信彼人者,當作是念:『此是我師,我所敬重,而今眾僧作不見舉,我今何緣復入塔寺?』不入塔寺已,不敬眾僧;不敬眾僧已,不得聞法;不聞法已,退失善法,不得久住於正法中。是名敬信人故生第二過患。
「復次,彼人若持衣鉢,餘方遊行④。敬彼人者,而作是念:『我所敬人著衣持鉢,餘方ⓑ遊行,我今何緣入彼塔寺?』不入塔寺已,不得恭敬眾僧;不敬眾僧已,不得聞法;不聞法已,退失善法,不得久住於正法中。是名敬信人故生第三過患。
「復次,彼所信敬人捨戒還俗。敬信彼人者,而作是念:『彼是我師,我所敬重,捨戒還俗,我今不應入彼塔寺。』不入寺已,不敬眾僧;不敬僧已,不得聞法;不聞法已,退失善法,不得久住於正法中。是名敬信人故生第四過患。
「復次,彼所信敬人身壞命終。敬信彼人者,而作是念:『彼是我師,我所敬重,今已命終,我今何緣入彼塔寺?』不入寺故,不得敬僧;不敬僧已,不得聞法;不聞法故,退失善法,不得久住於正法中。是名敬信人故生第五過患。
「是故,諸比丘!當如是學:『我當成就於佛不壞淨,於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敬重」,大正藏原為「重敬」,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敬重」。
ⓑ 「餘方」,大正藏原為「人間」,今依據宋、元、明、聖四本改作「餘方」。
[註解]
① 信人:以人為信仰對象。
② 棄薄:嫌棄鄙視。
③ 不見舉:舉發不承認自己犯戒的犯戒者。「不見」指出家人犯戒但不認罪。
④ 餘方遊行:到別的地方遊歷。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佛陀表示信人有五種過失:
- 當所信奉的人違背戒律而被僧團嫌棄時,盲目的追隨者會因此對僧團不滿,而不入寺院、不敬僧眾、不得聞法、退失善法。
- 當所信奉的人違背戒律而被僧團舉發時,盲目的追隨者會因此對僧團不滿,而不入寺院、不敬僧眾、不得聞法、退失善法。
- 當所信奉的人出遠門時,盲目的追隨者會因此不入寺院、不敬僧眾、不得聞法、退失善法。
- 當所信奉的人還俗時,盲目的追隨者會因此不入寺院、不敬僧眾、不得聞法、退失善法。
- 當所信奉的人過世後,盲目的追隨者會因此不入寺院、不敬僧眾、不得聞法、退失善法。
「信人的五種過失」是佛陀在介紹「四不壞淨」的經文中一併解說的,可見「依法不依人」與「四不壞淨」不相違背,要有「依法不依人」的智慧,才能真正的敬信三寶。
根據《阿含經》諸多經文,「皈依僧」是皈依「聖眾」,而不僅單一個人;具有對三寶的淨信,不因單一個人的行為而動搖,才能成就四不壞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