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 卷24 第637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修四念處……」如上廣說。差別者,乃至「如是出家已,住於靜處,攝受波羅提木叉律儀行處具足,於細微罪生大怖畏,受持學戒,離殺、斷殺、不樂殺生,乃至一切業跡如前說,衣鉢隨身,如鳥兩翼。如是學戒成就,修四念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靜」,宋、元、明、聖四本作「淨」。

「波羅提木叉」,巴利本作 Pātimokkha。

「律儀」,巴利本作 Saṃvara。

[註解]

波羅提木叉律儀:佛陀所制戒條中規定的儀軌法則。「波羅提木叉」為音譯,指佛陀制定的戒條,持守之可逐漸解脫煩惱,義譯為「從解脫」、「別解脫」。

行處具足:行為舉止合宜,並且不出入不適當的場所。「行處」可指行為舉止,也可指出入的場所。又譯為「威儀行處具足」、「往返出入,具諸威儀」。

業跡:造作的途徑。又譯為「業道」。

衣鉢隨身,如鳥兩翼:隨身帶著衣服及鉢,如同鳥的兩個翅膀。參見《中阿含經》卷十九〈長壽王品2〉第80經迦絺那經中阿那律尊者代佛說法:「諸賢,我已成就此聖戒聚,當復學極知足。衣取覆形,食取充軀,隨所遊至,與衣鉢俱;行無顧戀,猶如鷹鳥與兩翅俱,飛翔空中。」(CBETA, T01, no. 26, p. 553, a6-9)

[對應經典]

[進階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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