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 卷24 第606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念處。何等為四?謂身身觀念處,受、心、法法觀念處。如是,比丘!於此四念處修習滿足,精勤方便正念、正知應當學。」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精勤方便:勤奮努力。

正念、正知:清澈覺知(現前的對象)、清晰理解(解脫的智慧)。又譯為「正念、正智」。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 四念處念的「身」與六入處的「身根」有何異同?

學理上,四念處念的「身」指「身體」,自然包含六入處中的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範圍較大;六入處的「身根」,只是六入處之一,通常指身體的觸覺器官,範圍較小。

實務上,四念處的「身念處」修習有各種不同的方法,一些方法是念住在整個身體,也有一些方法是念住在身體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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