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28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有異比丘來詣佛所,頭面禮足,却住一面,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所說,得見法涅槃①,云何比丘得見法涅槃?」
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汝今欲知見法涅槃耶?」
比丘白佛:「唯然,世尊!」
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佛告比丘:「於色生厭、離欲、滅盡,不起諸漏②,心正解脫,是名比丘見法涅槃;如是受、想、行、識,於識ⓐ生厭、離欲、滅盡,不起諸漏,心正解脫,是名比丘見法涅槃。」
時,彼比丘聞佛所說,踊躍歡喜,作禮而去ⓑ。
[校勘]
ⓐ 宋、元、明三本無「於識」二字。[*]
ⓑ 「去」,明本作「退」。
[註解]
① 見法涅槃:當生達到涅槃(滅除煩惱、生死)。又譯為「現法涅槃」、「見法般涅槃」。
② 漏:煩惱。一般人由眼、耳等感官,時常流漏煩惱而不停止,所以以漏譬喻煩惱。
[對應經典]
- 南傳《相應部尼柯耶》〈六處相應35〉第154經說法者經。
- 參考 南傳《相應部尼柯耶》〈蘊相應22〉第115經說法者(一)經。
- 參考 南傳《相應部尼柯耶》〈蘊相應22〉第116經說法者(二)經。
- 參考藏傳《俱舍論疏》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