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28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有異比丘來詣佛所,頭面禮足,却住一面,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所說,得見法涅槃,云何比丘得見法涅槃?」

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汝今欲知見法涅槃耶?」

比丘白佛:「唯然,世尊!」

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佛告比丘:「於色生厭、離欲、滅盡,不起諸,心正解脫,是名比丘見法涅槃;如是受、想、行、識,於識生厭、離欲、滅盡,不起諸漏,心正解脫,是名比丘見法涅槃。」

時,彼比丘聞佛所說,踊躍歡喜,作禮而去

[校勘]

宋、元、明三本無「於識」二字。[*]

「去」,明本作「退」。

[註解]

見法涅槃:當生達到涅槃(滅除煩惱、生死)。又譯為「現法涅槃」、「見法般涅槃」。

漏:煩惱。一般人由眼、耳等感官,時常流漏煩惱而不停止,所以以漏譬喻煩惱。

[對應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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