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277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不律儀、律儀。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不律儀云何不律儀?眼根不律儀所攝護①。眼識著色,緣著故,以生苦受;苦受故,不一其心②;不一心故,不得如實知見;不得如實知見故,不離疑惑;不離疑惑故,由他所誤,而常苦住。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是名不律儀。
「律儀云何律儀?眼根律儀所攝護。眼識ⓐ色,心不染著;心不染著已,常樂受ⓑ住;心樂住③已,常一其心;一其心已,如實知見;如實知見已,離諸疑惑;離諸疑惑已,不由他誤,常安樂住。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是名律儀。」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大正藏在「識」字之後有一「識」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刪去。
ⓑ 「受」,大正藏原為「更」,今依據元、明二本改作「受」。
[註解]
① 攝護:收攝、守護。相當的《佛說不自守意經》經文作「自守」,相當的南傳經文作「自制」。
② 一其心:使自己的心念專一。
③ 樂住:住於安樂。因為正確的持戒、不染著,而喜悅,也就較易得定。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所說也和「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呼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