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我聞: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為汝等說法,初語亦善,中語亦善,後語亦善,善義善味③,純一滿淨,清白梵行,謂四品④法經。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何等為四品法經?有眼識色可愛、可念、可樂、可著,比丘見已,歡喜、讚歎、樂著、堅住,有眼識色不可愛、不可念、不可樂著、苦厭。比丘見已,瞋恚、嫌薄⑤。如是比丘於魔不得自在,乃至不得解脫魔繫。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有眼識色可愛、可念、可樂、可著,比丘見已,知喜不讚歎、不樂著堅實,有眼識色不可愛、念、樂、著,比丘見已,不瞋恚、嫌薄。如是比丘不隨魔,自在,乃至解脫魔繫。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是名比丘四品法經。」
[校勘]
ⓐ 「駮」,大正藏原為「駁」,今依據高麗藏改作「駮」。
[註解]
① 拘留搜:在拘留國中。其中「拘留」是古代印度十六大國之一,位於恆河上游西岸,相當於現今的德里所在,「搜」為地方的複數語尾。又譯為「拘樓瘦」、「拘留沙」、「拘流沙」。
② 調伏駮牛聚落:地名,是佛陀教化遊歷最西北端的城市。又譯為「調牛聚落」、「雜色牧牛聚落」、「法行城」,音譯為「劍磨瑟曇拘樓都邑」、「劍摩瑟曇拘樓都邑」、「劫摩沙住處」。
③ 善義善味:意義正確,文句正確。
④ 品:項目;主題。
⑤ 嫌薄:嫌棄、輕視。
[對應經典]
- 參考 南傳《相應部尼柯耶》〈六處相應35〉第230經像漁夫那樣經。
[讀經拾得]
本經的「四品法」是:
- 有眼識色可愛、可念、可樂、可著,比丘見已,歡喜、讚歎、樂著、堅住。
- 有眼識色不可愛、不可念、不可樂著、苦厭。比丘見已,瞋恚、嫌薄。
- 有眼識色可愛、可念、可樂、可著,比丘見已,知喜不讚歎、不樂著堅實。
- 有眼識色不可愛、念、樂著,比丘見已,不瞋恚、嫌薄。
也就是說:
- 遇到可愛的六境,起貪。
- 遇到不可愛的六境,起瞋。
- 遇到可愛的六境,不貪。
- 遇到不可愛的六境,不瞋。
前兩項是凡夫的境界,後兩項是聖者的境界。藉著守護根門、離於執著等日常修持,而能轉凡入聖。
無論是本經、無漏法經、律儀、守護根門,都教導我們:於可念六境不生貪,於不可念六境不生瞋。
這不但日常生活中可以應用,禪修時也很好用,例如坐了一炷好香,或體驗到好的境界,若要進階到更高的層次,則可訓練自己不起貪心。若坐得全身酸痛,或周圍環境吵鬧,也不要因此生氣,反而可訓練自己遠離瞋心。
畢竟佛弟子修行的最重要目的並不在於求得特別高深的禪境或神通,而在於斷除貪瞋癡。
因此,不管是可愛或不可愛的境界,都可以是修行的好道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