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 卷9 第240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毘舍離獼猴池側重閣講堂。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所取法及取法。云何所取法?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是名所取法。云何取法?謂欲貪,是名取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註解]

所取法:所會執著的事物。

[對應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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