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猶如有人火燒頭衣,當云何救?」
比丘白佛言:「世尊!當起增上欲,慇懃方便時救令滅。」
佛告比丘:「頭衣燒然尚可暫忘,無常盛火當盡斷。為斷無常火故,修念覺分①。斷何等法無常故,修念覺分?謂斷色無常,修念覺分,當斷受、想、行、識無常,修念覺分……」如是廣說,乃至……。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無常,如是過去無常、未來無常、現在無常、過去未來無常、過去現在無常、未來現在無常、過去未來現在無常八經如上說。
如念覺分八經,如是擇法覺分②、精進覺分ⓐ③、喜覺分④、除覺分⑤、捨覺分⑥、定覺分⑦一一八經,亦如上說。
如當斷五十六經,如是當知、當吐、當盡、當止、當捨、當滅、當沒一一五十六經如上說。
[校勘]
ⓐ 宋、元、明三本在「分」字下尚有「念覺分」三字。
[註解]
① 念覺分:專注清楚,修習四念處。其中「念」是專注清楚,「覺」即覺悟,「分」即部分、分支。「念覺分」即「覺悟的念的要素(部分)」,由修習四念處而成。
② 擇法覺分:以智慧明辨、揀擇各種法。
③ 精進覺分:勇猛精勤修行。
④ 喜覺分:修行讓煩惱減輕而心生歡喜。
⑤ 除覺分:身心輕安、平靜。又譯為猗覺分、輕安覺分。
⑥ 捨覺分:心平等、寂靜,而能捨離。
⑦ 定覺分:入定而不散亂。
[讀經拾得]
七覺分是覺悟的七個要素,詳見卷二十六、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