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17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有異比丘從座起,偏袒右肩合掌白佛言:「善哉,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住不放逸;所以善男子出家,剃除鬚髮,身著法服,信家非家,出家學道,為究竟無上梵行,現法身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爾時,世尊告彼比丘:「善哉,善哉,汝作是說:『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於略說法中,廣解其義,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住不放逸,乃至自知不受後有』汝如是說耶?」

比丘白佛:「如是,世尊!」

佛告比丘:「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比丘!非汝所應,宜速斷除。斷彼法者,以義饒益,長夜安樂。」

時,彼比丘白佛言:「知已,世尊!知已,善逝!」

佛告比丘:「云何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

比丘白佛言:「世尊!色非我所應,宜速斷除;受、想、行、識非我所應,宜速斷除。以義饒益,長夜安樂。是故,世尊!我於世尊略說法中,廣解其義。」

佛言:「善哉,善哉,比丘!汝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所以者何?色者非汝所應,宜速斷除。如是受、想、行、識非汝所應,宜速斷除。斷除已,以義饒益,長夜安樂。」

時,彼比丘聞佛所說,心大歡喜,禮佛而退。獨一靜處,精勤修習,住不放逸。精勤修習,住不放逸已思惟;所以善男子出家,剃除鬚髮,身著法服,正信非家、出家,乃至自知不受後有。

時,彼比丘成阿羅漢,心得解脫。

[校勘]

「座」,大正藏原為「坐」,今依據永樂北藏改作「座」。

[註解]

偏袒右肩:將袈裟掛於左肩,而露出右肩,是古代印度用以表示恭敬長者的方式之一,因這樣子方便做雜務,代表當事人願意為長者服務。

照片取自www.everystockphoto.com

合掌:雙手在胸前合而為一,表示恭敬。又譯為「合十」、「叉手」、「叉十」。

身作證:親身體證。

非汝所應:不是你所該倚靠(對應)的。也就是不可靠。

法:事物。「法」在這邊是廣義的用法,代表任何有形、無形、真實、虛妄的事物或道理。

以義饒益,長夜安樂:以真義帶來幫助,長久得到安穩快樂。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本經從反面列舉,什麼是「非汝所應」:「色者非汝所應,宜速斷除。如是受、想、行、識非汝所應,宜速斷除。」

卷十第259經則有從正面列舉,什麼「是所應處」:「若比丘未得無間等法,欲求無間等法,精勤思惟:『五受陰為病、為癰、為刺、為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是所應處故。」(CBETA, T02, no. 99, p. 65, b14-15)

[進階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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