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1226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在拘薩羅人間遊行,至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波斯匿王聞世尊拘薩羅人間遊行,至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聞已,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聞世尊自記說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諸人傳者,得非虛妄過長說耶?為如說說、如法說、隨順法說耶?非是他人損同法者,於其問答生厭薄處耶?」

佛告大王:「彼如是說,是真諦說,非為虛妄。如說說、如法說、隨順法說,非是他人損同法者,於其問答生厭薄處。所以者何?大王!我今實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

波斯匿王白佛言:「雖復世尊作如是說,我猶故不信。所以者何?此間有諸宿重沙門、婆羅門,所謂富蘭那迦葉末迦利瞿舍梨子刪闍耶毘羅胝阿耆多枳舍欽婆羅迦羅拘陀迦栴延尼乾陀若提子,彼等不自說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得世尊幼小年少,出家未久,而便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佛告大王:「有四種雖小而不可輕。何等為四?剎利王子年少幼小而不可輕,龍子年少幼小而不可輕、小火雖微而不可輕、比丘幼小而不可輕。」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剎利形相具,  貴族發名稱,
 雖復年幼稚,  智者所不輕。
 此必居王位,  顧念生怨害
 是故難可輕,  應生大恭敬。
 善求自護者,  自護如護命,
 以平等自護,  而等護於命。

 聚落及空處,  見彼幼龍者,
 莫以小蛇故,  而生輕慢想。
 雜色小龍形,  亦應令安樂,
 輕蛇無士女,  悉為毒所害。
 是故自護者,  當如護己命,
 以斯善護己,  而等護於彼。

 猛火之所食,  雖小食無限,
 小燭亦能燒,  足薪則彌廣。
 從微漸進燒,  盡聚落城邑,
 是故自護者,  當如護己命。
 以斯善護己,  而等護於彼,
 盛火之所焚,  百卉蕩燒盡。
 滅已不盈縮,  戒火還復生,

 若輕毀比丘,  受持淨戒火。
 燒身及子孫,  眾災流百世,
 如燒多羅樹,  無有生長期。
 是故當自護,  如自護己命,
 以斯善自護,  而等護於彼。
 剎利形相具,  幼龍及小火,
 比丘具淨戒,  不應起輕想。
 是故當自護,  如自護己命,
 以斯善自護,  而等護於彼。」

佛說此經已,波斯匿王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校勘]

「波斯匿王」,巴利本作 Pasenadi。

「拘薩羅」,巴利本作 Kosala。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巴利本作 Anuttara sammāsambodhi。

「富蘭那迦葉」,巴利本作 Purāṇa-Kassapa。

「末迦利瞿舍梨子」,巴利本作 Makkhali-Gosāla。

「胝」,聖本作「低」。

「刪闍耶毘羅胝子」,巴利本作 Sañjaya-Belaṭṭhiputta。

「阿耆多枳舍欽婆羅」,巴利本作 Ajita-Kesakambala。

「迦羅拘陀迦栴延」,巴利本作 Kakudha-Kaccāyana。

「害」,聖本作「苦」。

[註解]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上正等正覺,也就是佛陀的智慧。

如說說、如法說、隨順法說:如實際上所說的而說,契合正法而說,依從正法來說。指所說是正確的。

富蘭那迦葉:外道六師之一,否認善、惡的業報,認為殺生、偷盜、邪淫、妄語等種種惡事不會有罪報;作種種善事,也不會有好報。可說是無因果、無道德論者。又譯為「不蘭迦葉」。

末迦利瞿舍梨子:外道六師之一,主張一切皆是命定,苦樂於輪迴中不增不減,輪迴的時間盡了自然得解脫,被稱為「邪命外道」。 另譯為「末迦利瞿舍梨子、末迦梨瞿舍利子、末迦利憍舍梨、摩息迦利瞿舍利子、瞿耶樓」。

刪闍耶毘羅胝子:外道六師之一,主張凡事沒有明確答案,被稱為「詭辯論」者。另譯為「散若夷毗羅梨沸」、「刪闍耶毘羅胝子」、「先闍那毘羅胝子」、「娑若鞞羅遲子」、「先比廬持」、「薩若毗耶梨弗」。

迦羅拘陀迦栴延:外道六師之一,認為眾生的存在有七種成分是真實的:地、水、火、風、苦、樂、命。這七種成分不必靠任何條件產生,而能安住不變。因此,縱使用刀砍頭,也不會死,因為刀只是在七法之中穿過罷了。因此也沒有揮刀的人,也沒有被砍的人,否定善惡觀念、道德觀念。可說是無因論的實有論者。又譯為「伽拘羅迦氈延」、「婆浮陀伽旃那」、「波休迦栴」。

尼乾陀若提子:外道六師之一,為耆那教的祖師,主張以苦行燒掉業,業耗盡得解脫。又譯為「筏馱摩那」、「尼揵陀若提子」,或單稱「若提子」、「尼乾子」。

自護:另譯為「自防護」,「守護自己的根門」、「守護自己的心」的意思。

[對應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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