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1176經
如是我聞:
一時,世尊釋氏人間遊行①,至迦毘羅衛②國ⓐ,住尼拘婁陀ⓑ園。
爾時,迦毘羅衛釋氏作新講堂,未有諸沙門、婆羅門、釋迦年少及諸人民在中住者,聞世尊來至釋氏迦毘羅衛人間遊行,住尼拘婁陀園,論苦樂義。此堂新成,未有住者,可請世尊與諸大眾於中供養,得功德福報,長夜安隱,然後ⓒ我等當隨受用。作是議已,悉共出城,詣世尊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
爾時,世尊為諸釋氏演說要法,示、教、照、喜已,默然而住。
時,諸釋氏從座起,整衣服,為佛作禮,右膝著地,合掌白佛言:「世尊!我等釋氏新作講堂,未有住者,今請世尊及諸大眾於中供養,得功德福利,長夜安隱,然後我等當隨受用。」爾時,世尊默然受請。
時,諸釋氏知世尊受請已,稽首佛足,各還其所,即以其日,以車輿ⓓ經紀③,運其眾具,莊嚴新堂,敷置床座,軟草布地,備香油燈。眾事辦已,往詣佛所,稽首白佛ⓔ言:「眾事辦已,唯ⓕ聖知時。」
爾時,世尊與諸大眾前後圍繞,至新堂外,洗足已,然後上堂,於中柱下,東向而坐④。時,諸比丘亦洗足已,隨入講堂,於世尊後,西面東向,次第而坐。時,諸釋氏即於東面西向而坐。
爾時,世尊為諸釋氏廣說法要ⓖ,示、教、照、喜已,語諸釋氏:「瞿曇!初夜已過,於時可還迦毘羅越⑤。」時,諸ⓗ釋氏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爾時,世尊知釋氏去已,告大目揵連:「汝當為諸比丘說法,我今背疾,當自消息⑥。」時,大目揵連默然受教。
爾時,世尊四褻ⓘ欝多羅僧ⓙ⑦安置脅下,卷襞僧伽梨ⓚ,置於頭下,右脅而臥,屈膝累ⓛ足,係念明相ⓜ⑧,作起ⓝ想⑨思惟。
爾時,大目揵連語諸比丘:「佛所說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清白梵行。我今當說漏、不漏法,汝等諦聽。有漏法云何為漏法?愚癡無聞凡夫眼見色已,於可ⓞ念色而起樂著,不可念色而起憎惡,不住身念處,於心解脫、慧解脫無少分⑩智,而起種種惡不善法,不無餘滅,不無餘永盡;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比丘!如是者,天魔波旬往詣其所,伺其虛短,於其眼色,即得其闕;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亦復如是,即得其闕。
「譬如枯乾草積ⓟ,四方火起,尋時即燒。如是,比丘!於其眼色,天魔波旬即得其闕。如是,比丘!不勝於色,於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受制於法,不能勝法,不勝色,不勝聲、香、味、觸、法,亦復不勝意不善法、諸煩惱熾然苦報,及未來世生、老、病、死。諸尊!我從世尊親受於此諸有漏法,是名有漏法經。
「無漏法云何無漏法經?多聞聖弟子眼見色,於可念色不起樂著,不可念色不起憎惡,繫念而住,無量心解脫、慧解脫如實知,於彼已起惡不善法無餘滅盡;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如是像類比丘,弊魔波旬往詣其所,於其眼色伺求其短,不得其短;於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伺求其短,不得其短。譬如樓閣,墻壁牢固,窗戶重閉,埿塗厚密,四方火起,不能燒然。斯等比丘亦復如是,弊魔波旬往詣其所,伺求其短,不得其短。如是比丘能勝彼色,不為彼色之所勝也;勝於聲、香、味、觸、法,不為彼法之所勝也。若勝於色,勝於聲、香、味、觸、法已,亦復勝於惡不善法、煩惱熾燃苦報,及未來世生、老、病、死。我親從世尊面受此法,是名無漏法經。」
爾時,世尊知大目揵連說法竟,起正身坐,繫念在前,告大目揵連:「善哉,善哉,目揵連!為人說此經法,多所饒益,多所過度⑪,長夜安樂諸天世人。」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汝當受持漏、無漏法經,廣為人說。所以者何?義具足故,法具足故,梵行具足故,開發神通,正向涅槃;乃至信心善男子,在家、出家,當受持讀誦,廣為人說。」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迦毘羅衛國」,巴利本作 Kapilavatthu。
ⓑ 「尼拘婁陀」,巴利本作 Nigrodha。
ⓒ 「後」,大正藏原為「復」,今依據明、聖二本改作「後」。
ⓓ 「輿」,聖本作「與」。
ⓔ 大正藏無「佛」字,今依據宋、元、明三本補上。
ⓕ 「唯」,大正藏原為「惟」,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唯」。
ⓖ 「法要」,大正藏原為「要法」,今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法要」。
ⓗ 聖本無「諸」字。
ⓘ 「褻」,宋、聖二本作「𨅖」。
ⓙ 「欝多羅僧」,巴利本作 Uṭṭharāsaṅga。
ⓚ 「僧伽梨」,巴利本作 Saṅghāṭī。
ⓛ 「累」,宋、元二本作「壘」。
ⓜ 「相」,宋、元、明、聖四本作「想」。
ⓝ 「起」,宋、元、明三本作「起相」,聖本作「起想」。
ⓞ 聖本無「可」字。
ⓟ 「積」,宋、元、明三本作「𧂐」。
[註解]
① 釋氏人間遊行:在釋迦族人聚居的地方(主要在印度北部)遊歷,隨緣度化。
② 迦毘羅衛:古代中印度國名、城名,位於當今尼泊爾境內,是佛陀出生的地方。又譯為「迦毘羅越」、「迦維羅衛」。
③ 經紀:作為通行的交通工具。
④ 東向而坐:面向東邊坐下。
⑤ 迦毘羅越:即「迦毘羅衛」國。
⑥ 消息:照顧。
⑦ 欝多羅僧:上衣,是出家人的三衣之一,於禮拜、聽法、聽戒時加披於安陀會外。「欝」是「鬱」在古代的俗字。
⑧ 明相:光明想。
⑨ 起想:作意了(從光明想中)起來的念頭。
⑩ 少分:分是指「份量、量、程度」。少分是少量的意思。
⑪ 多所過度:度了許多人(過生死海)。
[對應經典]
- 南傳《相應部尼柯耶》〈六處相應35〉第202經漏泄經。 (莊居士緬甸版為243經流漏法門經。 ywliu)
- 南傳《中部尼柯耶》〈居士品1〉第53經有學經。
[讀經拾得]
佛背痛,請大目揵連尊者為諸比丘說法,尊者就為大眾說了《無漏法經》,並對大家說,這一經是他曾親自聽佛所說的。而當時的情形,就記載於《雜阿含經》卷九第245經四品法經:「有眼識色可愛、可念、可樂、可著,比丘見已,知喜不讚歎、不樂著堅實,有眼識色不可愛念樂著,比丘見已,不瞋恚、嫌薄。如是比丘不隨魔,自在,乃至解脫魔繫。」(CBETA, T02, no. 99, p. 58, c26-p. 59, a1)
以下兩經則解說「無漏法」的意義:
《雜阿含經》卷二第56經:「諸所有色無漏、非受,彼色若過去、未來、現在,彼色不生愛、恚;如是受、想、行、識,無漏、非受,彼識若過去、未來、現在,不生愛、恚,是名無漏法。」(CBETA, T02, no. 99, p. 13, b26-c3)
《雜阿含經》卷八第229經:「謂出世間意,若法、若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出世間者,是名無漏法。」(CBETA, T02, no. 99, p. 56, a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