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1109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過去世時,天、阿修羅對陣欲戰,釋提桓因語毘摩質多羅阿修羅王:『莫得各各共相殺害,但當論議,理屈者伏。』毘摩質多羅阿修羅王言:『設共論議[*],誰當證知理之通塞?』天帝釋言:『諸天眾中自有智慧明記識者,阿修羅眾亦復自有明記識者。』毘摩質多羅阿修羅言:『可爾。』釋提桓因言:『汝等可先立論,然後我當隨後立論,則不為難。』

「時,毘摩質多羅阿修羅王即說偈立論言:

「『我若行忍者,  於事則有闕,
  愚癡者當言,  怖畏故行忍。』

「釋提桓因說偈答言:

「『正使愚癡者,  言恐怖故忍,
  及其不言者,  於理何所傷。
  但自觀其義,  亦觀於他義,
  彼我悉獲安,  斯忍為最上。』

「毘摩質多羅阿修羅復說偈言:

「『若不制愚癡,  愚癡則傷人,
  猶如兇惡牛,  捨走逐觸人
  執杖而強制,  怖畏則調伏,
  是故堅持杖,  折伏彼愚夫。』

「帝釋復說偈言:

「『我常觀察彼,  制彼愚夫者,
  愚者瞋恚盛,  智以靜默伏。
  不瞋亦不害,  常與賢聖俱,
  惡罪起瞋恚,  堅住如石山。
  盛瞋恚能持,  如制逸馬車,
  我說善御士,  非謂執繩者。』

「爾時,天眾中有天智慧者,阿修羅眾中有阿修羅智慧者,於此偈思惟稱量觀察,作是念:『毘摩質多羅阿修羅所說偈,終竟長夜起於鬥訟戰諍,當知毘摩質多羅阿修羅王教人長夜鬥訟戰諍;釋提桓因所說偈,長夜終竟息於鬥訟戰諍,當知天帝釋長夜教人息於鬥訟戰諍,當知帝釋善論得勝。』」

佛告諸比丘:「釋提桓因以善論議[*]伏阿修羅。諸比丘!釋提桓因於三十三天為自在王,立於善論,讚歎善論。汝等比丘亦應如是,正信非家,出家學道,亦當善論,讚歎善論,應當學。」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阿修羅」,巴利本作 Asura。

「毘摩質多羅」,巴利本作 Vepacitti。

「議」,宋、元、明、聖四本作「義」。*

「然後」,聖本作「能復」。

「正」,聖本作「政」。

宋、元二本無「但自觀其義,亦觀於他義,彼我悉獲安,斯忍為最上」二十字。

「走」,聖本作「之」。

「帝」,聖本作「天帝」。

「等」,宋、元、明、聖四本無「等」字。

[註解]

毘摩質多羅:阿修羅王名,他的女兒舍脂是天帝釋的第一天后。又譯為「毗摩質多阿須倫王」。

逐觸人:追逐並用角抵觸人。

[對應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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