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能受持七種受①者,以是因緣得生天帝釋ⓐ處。謂ⓑ天帝釋本為人時,供養父母,及家諸尊長,和顏軟語,不惡口,不兩舌,常真實言②;於慳悋世間,雖在居家而不慳惜,行解脫施,勤施,常樂行捨ⓒ③,施會④供養,等施一切。」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供養於父母, 及家之尊長,
柔和恭遜辭, 離麁言兩舌。
調伏慳悋⑤心, 常修真實語,
彼三十三天ⓓ, 見行七法者。
咸各作是言, 當來生此天。」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勘]
ⓐ 「天帝釋」,巴利本作 Sakka-devānam inda。
ⓑ 「謂」,宋、元、明三本作「諸」。
ⓒ 「捨」,大正藏原為「施」,成依據宋、元、明三本改作「捨」。
ⓓ 「三十三天」,巴利本作 Tāvatiṃsā。
[註解]
① 七種受:天帝釋之所以成為三十三天的天主,是因為過去世受持七法,這七法分別是「供養父母、供養家諸尊長、和顏軟語、不惡口、不兩舌、常真實言、不慳悋並且沒有執著的施捨」。
② 真實言:同「真實語」;即不妄語。
③ 常樂行捨:時常樂於修行施捨;時常以布施鍛鍊自己能歡喜地捨離、放下。
④ 施會:即為「大施會」,又作「無遮大會」、「無遮會」。為五年舉辦一次,不分賢聖貴賤均可參與受施的布施大會。
[對應經典]
[讀經拾得]
天帝釋之所以成為三十三天的天主,是因為過去世受持七法,這七法在各譯本的記載是:
《雜阿含經》第1104經 | 《別譯雜阿含經》第33經 | 南傳《相應部尼柯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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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養父母 | 孝順父母 | 奉養父母 |
供養家諸尊長 | 恭敬尊長 | 尊敬家中年長 |
和顏軟語 | 所言柔軟 | 柔和語 |
不惡口 | 不起瞋恚,設生嫌恨,尋思滅之 | 沒憤怒者,如果我的憤怒生起,會急速地排除 |
不兩舌 | 斷於兩舌 | 離離間語 |
常真實言 | 恒修實語,終不欺誑 | 真實語 |
於慳悋世間,雖在居家而不慳惜,行解脫施,勤施,常樂行施,施會供養,等施一切 | 好施、無慳 | 以離慳垢之心住於在家,自在地施捨,親手施與,樂於捨,回應乞求,樂於均分與布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