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七佛」是指釋迦牟尼佛及其之前的六位覺者:

  1. 毘婆尸佛。
  2. 尸棄佛(又譯為「式詰如來」)。
  3. 毘濕波浮佛(又譯為「毘舍婆如來」、「毘舍羅婆如來」)。
  4. 迦羅迦孫提佛(又譯為「拘樓孫如來」)。
  5. 迦那迦牟尼佛(又譯為「拘那含如來」、「拘那含牟尼如來」)。
  6. 迦葉佛。
  7. 釋迦牟尼佛。

依據佛經中的定義,「佛」是在無佛世界第一位覺悟且教導眾生的覺者,過去七佛也都是在前一位佛的教法早已滅盡的無佛世界,自行證悟並且教導眾生。聽聞佛的教法而學佛的人,即是「聲聞」弟子。

經中也有提到其他的佛,例如《增壹阿含經》等經記載釋迦牟尼佛在定光如來(燃燈佛)時,被授記成佛。定光如來即遠早於過去七佛。但七佛是此世界的過去佛中離我們時間最近的,因此在《阿含經》中通常以這七佛代表諸佛。

以下第366、369、370經表示過去七佛都是因為發現因緣法而成道,呼應了卷十二第287經中佛陀在發現因緣法後所念:「我得古仙人道、古仙人逕、古仙人道跡,古仙人從此跡去,我今隨去。」(CBETA, T02, no. 99, p. 80, c17-19)

這真理是本來就存在的,只待被發現,卷十二第296經就說:「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來自所覺知,成等正覺,為人演說,開示顯發。」(CBETA, T02, no. 99, p. 84, b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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