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禪師教導弟子不要有「分別心」。在《阿含經》的用詞中,「分別」卻通常是正面的詞彙,代表解析,有分別才能分辨種種正見及邪見。佛陀一再教導弟子要善分別諸法,若不能善分別,反而是「癡」。

在《阿含經》中,「計」這個詞的意義接近後世論師說的「分別心」一詞。「計」是計度、思量、分別、認為的意思,尤指根據「我」而有的計度。由於認為有「我」,而有人、我的分別,也產生了種種對立。這正是經中說由於有我、我所,而產生貪、瞋、癡的原理。

第226經中,佛陀教我們如何「斷一切計」,也可以說是斷除分別心:斷除分別心絕非沒有知覺、沒有智慧、不懂撿擇,而是斷除「是我、異我、相在」的「我見」,沒有了我、我所的錯誤分別,而能於一切事不執著。

第227經講「不計住」,不應該思量「是我、異我、相在」的「我見」,才能無所執取、無所染著,才能如卷二第39經等經所說的「攀緣斷已,彼識無所住,不復生長增廣」(CBETA, T02, no. 99, p. 9, a18-19),也就是由「不計住」而「識無所住」,才能解脫。

卷十四第359經也說:「若不思量、不妄想,無使、無攀緣識住;無攀緣識住故,於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純大苦聚滅。」(CBETA, T02, no. 99, p. 100, a26-29)

佛弟子必須要能善巧的解析、分別諸法,同時斷除我、我所的執著,而能以平等心待人接物,解脫自在的行走世間。

回到《雜阿含經》卷8

回到《雜阿含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