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種姓為婆蹉的外道出家人來請教佛陀一個又一個問題,都是十四無記的問題:

婆蹉種出家白佛言:「云何?瞿曇!命即身耶?」

「瞿曇」是釋迦牟尼佛俗家古代的族姓,因為外道們不認為釋迦牟尼佛是覺悟者,不像佛弟子般尊稱佛陀為「世尊」,而只以佛陀未出家前的族姓稱呼他。

婆蹉問佛陀是否同意「命即是身」?白話意思是:「生命即是肉體,兩者不可以分離嗎?」

「命即是身」的觀點,將肉體認為是「我」,生命的一切就是肉體機能的展現。

佛告婆蹉種出家:「命即身者,此是無記。」

佛陀回說這是「無記」,也就是佛陀不予回答的問題。

身心都是因緣而生、因緣而滅的,肉體敗壞後還是會由於因緣而輪迴,因此生命並不等同於肉體。但肉體是生命存在的因緣條件之一,並不能否定肉體對生命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提出這個問題的人通常對於「生命」有錯誤的認知,忽視了因緣法則之下完整的生命輪迴現象。在命題錯誤的情況下,佛陀對此不加以討論,也就是「無記」。

「云何?瞿曇!為命異身異耶?」

婆蹉接著問佛陀是否同意十四無記中的另一主張「命異身異」,白話意思是:「生命(靈魂)是一回事,肉體是另一回事,兩者可以分離嗎?」

「命異身異」的觀點,認為有個靈魂一類的東西才是「我」,肉體不是「我」,兩者是可以分離的,靈魂不需要肉體即可獨自長存。

佛告婆蹉種出家:「命異身異者,此亦無記。」

佛陀回答說這也是「無記」。

討論這個問題的人通常將生命(靈魂)視為一個獨自存在且不變異的自我,因此命題錯誤,基於錯誤命題的討論容易淪為雞同鴨講,而不加以討論。

就以現代來說,也有「靈魂永生」一類的說法。常有人問佛法是否認為「靈魂永生」?這不是一個字「對」或「錯」就能講清楚的。從佛法的角度來看,是有眾生輪迴的現象沒錯,但並沒有永恆不變、能獨自存在的靈魂。因此面對相信錯誤命題的發問者,不宜直接跳進錯誤的命題中回答「對」或「錯」,以免加深對方錯誤的認知。

婆蹉種出家白佛:「云何?瞿曇!命即身耶?答言:『無記』。命異身異?答言:『無記』。沙門瞿曇有何等奇?弟子命終,即記說言:『某生彼處,某生彼處。』彼諸弟子於此命終捨身,即乘意生身生於餘處。當於爾時,非為命異身異也?」

婆蹉不了解為何佛陀不回答這些問題,更舉例他曾聽說佛陀記說弟子死亡後往生到別處。婆蹉認為這些輪迴的例子,不就支持「命異身異」?輪迴的例子似乎支持「生命和肉體是兩回事,可以分離」的「命異身異」觀點。

佛告婆蹉:「此說有餘,不說無餘。」

佛陀回答他:「這些誰往生到哪裡的例子是在講有執著的人,而不是說已沒有殘餘執著的人。」

也就是說誰往生到哪裡的例子,是「個案」的層次而不是「真理」的層次,並不適用於所有的狀況,像阿羅漢就不會再轉生到哪裡。既然這些個案無法放諸四海皆準,就不能說是真理。

舉例來說,地球上一切萬物都會朝地面落下,因此有無數的個案支持「萬物朝地面落下」這個現象。但是從物理學的角度來看,太空中的物體就不一定朝地面落下了,也可能被別的大型天體重力吸引。因此在討論物理學定律(物理學的真理)時,要發掘的是「萬有引力定律」,而不是「萬物朝地面落下」的無數個案。

藉由這一句回覆,佛陀試著將婆蹉由陷入個案、陷入錯誤命題的鑽牛角尖中拉出來,提升到對於事物本質、真理的討論上。

婆蹉白佛:「瞿曇!云何說有餘,不說無餘?」

佛告婆蹉:「譬如火,有餘得然,非無餘。」

婆蹉聽不懂前面那一句話,因此請佛陀說明。

佛陀就以火為例,如果沒有任何殘存的東西,火就不會繼續燒。有殘餘執著的人就會輪迴,沒殘餘執著的人則不輪迴。

婆蹉白佛:「我見火無餘亦然。」

佛告婆蹉:「云何見火無餘亦然?」

婆蹉白佛:「譬如大聚熾火,疾風來吹,火飛空中,豈非無餘火耶?」

佛告婆蹉:「風吹飛火,即是有餘,非無餘也。」

婆蹉白佛:「瞿曇!空中飛火。云何名有餘?」

佛告婆蹉:「空中飛火依風故住,依風故然;以依風故,故說有餘。」

婆蹉以為沒有任何殘存的東西,火仍然會繼續燃燒,並以他看到大風將火吹到空中時,火在空中燃燒為例。

佛陀則表示縱使被大風吹到空中的火會燃燒,最少也有依著風,而不是什麼都沒有。如果是在沒有任何殘存東西的真空中,火是燒不起來的。

婆蹉白佛:「眾生於此命終,乘意生身往生餘處。云何有餘?」

佛告婆蹉:「眾生於此處命終,乘意生身生於餘處,當於爾時,因愛故取,因愛而住,故說有餘。」

瞭解了比喻後,婆蹉詢問讓眾生在命終後輪迴到別的地方的殘存東西是什麼?

佛陀答道殘存的是執著:「因愛故取,因愛而住」,眾生因為貪愛而有執著,因為貪愛持續著輪迴。

在這樣一系列的問答中,可以見到佛陀成功地將婆蹉從十四無記的錯誤命題裡拉出來,讓他問起真正重要的問題,也可見佛陀教化的善巧。

該問的不是「命即是身」、「命異身異」的對錯,而是:「什麼造成了生死輪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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